(2012年12月31日盘龙区第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九次会议通过)
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现在报告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至第六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的办理情况。
一、基本情况
截至2012年12月底,区第十四届人大第一次至第六次会议期间,区人大代表共提出建议 587件,已全部办理完毕。
建议中,属于经济方面的34 件,占5.79 %;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179件,占30.49%;教、科、文、卫方面58件,占9.88%;劳动保障、人事方面35件,占5.96 %;民政方面58 件,占9.88 %;农、林、水、交通方面144 件,占24.53%;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22 件,占3.74%;其他方面57件,占9.71%。
在587 件代表建议中,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508件,交由区有关部门办理11件,转交省、市有关单位68件。在区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办理的508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部份解决的344件(A类),占67.71%;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85件(B类),占16.73%;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不能解决的79 件(C类),占15.6%。其中,区人民政府对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5年来73 件B类(提出的问题正在解决或是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进行了梳理和跟踪督办,有21件B类件上升为A类(提出的问题已经解决或是部份解决的)件,上升率为28.76%。
区第十四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和闭会期间,区人大代表从改革、发展、稳定的大局出发,认真履行代表职责,积极建言献策,共提出建议70件。其中交由区人民政府办理62件,交由区有关部门办理 1件,转给省、市级有关单位7件。
建议中,属于经济方面的5件,占7.14 %;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26件,占37.14%;教、科、文、卫方面6件,占8.57 %;劳动保障、人事方面3件,占4.28%;民政方面6 件,占8.57%;农、林、水、交通方面18件,占25.71%;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5 件,占7.14%;其他方面1件,占1.43 %。
在区人民政府和区属有关部门办理的63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是部份解决的44 件(A类),占69.84 %;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2 件(B类),占19.04%;因条件限制或是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的7 件(C类),占11.11%。
二、主要做法
五年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机制、制度、程序进一步健全、完善和规范,办理质量进一步提高。
(一)领导重视,责任明确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深入了解民情、倾听民意、集中民智的一个重要渠道。要求有关单位和部门认真抓好办理工作,提高办理质量,力求办理实效。在区人大常委会会议上听取和审议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工作部门关于建议办理的工作报告。在各种会议或检查中,要求承办单位充分认识代表建议办理的重要性,自觉接受人大代表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不断改进和完善本单位的工作;要求承办单位加强领导,完善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工作,努力使代表建议办理的面商率、办结率达到100%,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区人民政府和区有关部门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的办理,作为改进工作、提高效率、转变作风、优化环境、加快发展的良好契机,以对代表和全区人民高度负责的态度,立足我区实际,做了大量积极有效的工作。区人民政府在每年的区人代会闭会后,及时召开代表建议交办工作会议,就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提出了具体办理意见,要求各承办部门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认真做好人大代表建议和政协提案工作的通知》要求,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实践“科学发展观”思想的重要内容来抓,确保办复率、面商率100%,不断提高解决率和满意率,在办理过程中,区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中,把办理工作作为一项经常性、基础性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列入共性目标任务考核,加大了办理工作绩效在考评中的份量。区人民政府有关领导多次听取办理情况汇报,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关键环节及时进行协调。各承办部门按照区人民政府的部署,落实了“一把手”负责制,把建议办理工作摆上了重要的位置。成立以单位主要领导为组长的建议办理工作领导小组,主要负责同志亲自部署办理工作,明确责任,制订计划,布置任务,并层层明确了办理责任,落实了具体承办人员,规定了办理时限,始终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一项重要的政务工作,与单位的其他工作一起抓紧抓好,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进行。
(二)制度健全,办理规范
区人大常委会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和重点建议督办制度,规范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每年由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研究确定4件重点督办建议,2008年至2012年将“关于加强治安防范,确保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的建议”、“关于盘龙区城中村改造的若干建议”、“关于进一步监督和管理辖区内网吧的建议”、“关于进一步加强教育基础设施的建议”、“关于加强农村户籍管理的建议”、“关于加强廉租房管理的建议”等20件代表建议,列为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建议,由督办的领导率领部分区人大代表,跟踪检查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参加建议办理工作面商会,听取承办单位工作汇报,督促承办单位抓好办理工作。组织区人大代表对区属各承办单位办理代表建议的情况进行检查,推动各承办单位的建议办理工作。
区人民政府在健全办理工作机制制度中,进一步细化和完善办理制度,明确规范办理程序和方法。各承办部门坚持定人员、定职责、定时限、定要求,将办理任务层层分解、责任到人,突出抓好“一把手工程”。区政府办公室将目标责任制、办理程序制、沟通协商制、催办督办制、“B”类建议续办续复制归纳为办理工作需要注意的若干问题,在年初的交办会上进行专项部署,并要求各承办部门做好“三坚持”:即坚持在调查研究的基础上答复、坚持在见面协商沟通后答复、坚持依法按政策答复。所有答复材料在正式答复前均由区政府目督办进行质量把关,做到了“四个准确把握”:反复研读建议,准确把握答复的针对性;严格核对答复文稿,准确把握答复的真实性;全面回答代表提出的问题,准确把握答复的完整性;答复文稿要有实际内容,准确把握答复的实效性。建立了承办人员到区政府目督办见习制度,对街道的具体办理工作人员进行业务培训,使他们提高了认识,增强了能力。区政府始终坚持督办制度,注意收集代表建议办理的情况,听取代表对建议办理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要求职能部门不断改进和加强办理工作。坚持审查制度,按照有关规定,对承办单位和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情况和答复材料进行审查,督促职能部门提高建议办理质量。坚持考核制度,对政府职能部门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年终目标考核,表彰先进。2008年开始,区人民政府与各部门签订的责任书中,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与业务工作紧密结合并列入目标任务考核,在对各部门综合目标考核的100分值中,办理工作目标考核占了2分值,加大了办理工作绩效在考评中的份量。各承办单位能够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不断建立健全收发、办理、催办、审签、答复等制度,把责任分解到人,任务落实到位。
(三)注重质量,力求实效
代表建议承办单位按照“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要求,以贯彻落实“阳光政府”四项制度为契机,积极采纳代表的建议,注重解决人民群众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区人民政府在全市十四县市区中率先导入ISO9001国际质量管理体系,制定了办理代表建议工作流程图,通过优化管理流程,实现管理高效化、运行规范化和服务标准化。促进了办理成果的落实,增强了政府的执行力和公信力,取得了显著效果,这一做法得到了上级人大常委会和省、市政府的肯定,在办理过程中,各承办单位深入调查研究,精心研究办理方案,从实际出发,采取了积极有效的措施,使一些问题及时得到了解决。一些由于客观因素不能及时解决和暂不能解决的,积极与有关上级部门衔接,努力创造解决问题的条件。特别是区教育局、卫生局、城管执法局、建设局、农林局、人社局、公安分局等部门在承办建议数量比较大的情况下,能够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充实办理人员,从而保证了办理工作的顺利开展。2012年,区公安分局收到“关于在云南省林业科学院路口设置监视探头”的建议后,在电信等相关部门的配合下,对云南省林业科学院周边的“城市报警监控”分布点做出相应调整,于5月底完成监控设备的安装,6月30日设备调试完成,现已投入使用。2012年,区水务局、松华街道办事处收到“关于解决双玉社区双桥村小组管网改造工程”的建议后,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松华街道办事处委托昆明滇禹勘察设计有限公司完成了《昆明市盘龙区松华街道双玉社区双桥小组人畜饮水改造工程设计》报告及相关图件,于2012年4月21日经过了专家评审。该工程于2012年7月20日在昆明市公共资源交易中心进行公开招投标, 7月30日与中标单位签订了施工合同,8月中旬开工,目前工程已完工并投入使用。2012年,区城市更新改造局收到“关于尽快建设源清大波村回迁安置房”的建议后,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大波村城中村改造项目用地范围约291.05亩。涉及村民约779户、1741人,地上建(构)筑物约37万平方米。6月27日,确定昆明盘江置业有限公司为大波村城中村改造土地一级开发主体。7月份开始,安置房建设破土动工,同步办理规划、土地相关手续。现已具备安置房建设现场施工条件,并已进入了实质性建设。安置房建设力争于2014年6月封顶断水,11月完成室内外装修,12月验收并交付使用。
(四)加强联系,重视沟通
承办单位在办理代表建议中,加强与代表的联系和沟通。办理前,加强与代表联系,弄清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确定办理工作的重点,找准解决问题的关键,制定可行的措施;办理过程中,通过信函、电话、登门面商等多种途径,征求代表对办理工作及办理结果的意见,不断改进和加强办理工作。如:2012年,胡嘉昆代表提出“关于昆十中(白塔校区)校安工程教学楼拆除重建”的建议。根据昆明市规划部门制定的《昆明主城55分区控制性详细规划》,昆十中白塔校区予以保留,白塔校区办学将以初中为主,兼办适量高中,办学规模42个教学班,在校学生人数2100人。区教育局向代表进行了解释,代表表示理解。2012年,刘洪啟代表提出关于“对‘城中村’改造后的村民进行再就业培训后聘请进物管公司”的建议。区人社局高度重视、认真办理,一是摸底建档,为“村改居”人员提供完善公共就业服务;二是建立劳动力调查统计制度、城乡统筹就业平等制度;三是宣传引导,积极转变“村改居”人员就业观念;四是落实政策,给予“村改居”人员重点帮扶;五是强化培训,大力提升“村改居”人员就业竞争力。代表对此项工作进度表示理解,对答复表示满意。
对不属于本级范围办理的代表建议,由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及时转交省、市相关部门,对涉及到重大和关系到民生问题的代表建议,请市人大代表以市代表建议提到市人民代表大会上,得到了市人大、市政府相关部门的重视,促进了问题的解决。例如:2009年的“关于加强完善茨坝片区公交配套设施建设的建议”,请市代表带到市人民代表大会上,由市有关部门转市政公用局、市规划局、市建设局分别研究办理,此建议得到了各承办单位的重视,在城市道路建设工程,公交场站项目建设初步设计批复工作中,按照相关规范设计批复,严格把关,做好公交线路和配套设施建设等方面的工作,得到代表的理解,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
同时,创新跨区办理代表建议的新模式,常委会对嵩明县人代会上托管我区的滇源街道、阿子营街道县人大代表所提建议106件,积极接收并转区政府办理,区政府各承办部门按照我区代表建议办理程序认真进行面商、答复,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建议的答复工作。常委会分管领导对托管两街道代表的建议办理工作非常重视,要求代联委加强与区政府目督办、各承办部门和嵩明县人大代联委的联系和协调,以确保所提意见、建议办理和移交工作认真负责,落实到位。
三、存在问题
五年来,在区人大常委会的监督下,在区人民政府及各承办单位的重视和努力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取得了显著成效。但是,与形势的要求和人大代表的期望相比还有一定差距,办理工作尚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一是仍有个别单位对办理工作认识不足,重视不够,对代表提出的建议落实措施还不够具体;二是个别承办单位责任心不强,承办人员轮换,办理人员业务不熟,个别建议件延时办理。今后,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要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精神,深入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认真研究新形势下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新情况、新问题,不断探索和继续做好代表建议办理的督促、检查工作,求真务实,积极进取,使我区的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再上新台阶。
以上报告,请审议。
附件:盘龙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统计表
附 件
盘龙区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统计表(2008年-2012年)
注: 按类别分类办理情况仅包括转区政府和区委相关部门办理的件数。
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秘书处 2013年1月8日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