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2009年8月1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盘龙区政府托管嵩明县滇源镇阿子营镇工作方案的通知》(昆政办文〔2009〕51号)及2011年2月12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同意嵩明县撤镇设街道办事处行政区划调整的批复》(昆政复〔2011〕6号)精神,经2013年2月7日区十五届人民政府第1次常务会议研究,拟同意对滇源、阿子营街道进行行政区划调整,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滇源、阿子营街道基本情况
滇源、阿子营街道位于嵩明县西部,盘龙区北部,与松华街道接壤,距昆明中心城区40余公里。两街道地处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内,国土面积541平方公里,辖32个行政村,212个村小组。有可耕土地面积166040.85亩,森林覆盖率为65.8%,总人口71156人,其中:农业人口67589人,非农业人口3567人。辖区内有回、苗、彝等11个少数民族。多年平均降水量为967毫米,年产水量约2亿立方米,部分年份高达3亿立方米,占松华坝水库蓄水量的90%,占滇池蓄水年交换量的42%。主要河流牧羊河、冷水河,每年注入松华坝优质水量达1.73亿立方,占松华坝水库年蓄水量的60%,水资源丰富,无污染。属昆明市经济发展第三板块。
二、行政区划调整的必要性
1.加强水源保护的需要
松华坝水库是昆明市承担主城防洪和饮用水源供给的重要枢纽工程,我区托管滇源镇、阿子营镇后,松华坝水库水源保护区范围内的629.8平方公里径流区及水库枢纽工程,全部在盘龙区管辖范围内。近五年来,随着社会经济发展,松华坝水库供水任务日益增重,日均供水量最高达45万立方米,占昆明城区日供水量的50%以上;松华坝水库的供水安全,直接关系到昆明城市安全及社会稳定;松华坝水库水质保护目标为GB3838—2002《地表水环境质量标准》Ⅱ类标准,但1969年以来水库水质为Ⅲ类或以上,劣于既定保护目标。松华坝水源地的水质保护与流域内群众的经济社会发展之间的矛盾日益突出。
市委、市政府高度重视松华坝水源区的保护工作。2005年5月30日,昆明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进一步加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管理和保护工作意见的通知》(昆政发〔2005〕8号)文件,明确指出:“松华坝水源保护区是昆明市城市的生命之源,对水源实施重点保护,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饮水安全,事关城市人民的健康和生活质量的提高,关系到昆明市社会、经济、环境的和谐发展,刻不容缓。”2009年7月14日,九届市委第92次常委会议指出:“由盘龙区政府托管嵩明县滇源镇、阿子营镇,有利于理顺管理关系,推进水源区保护和城乡一体化进程,必须迅速落实。”
2.水源区一体化的需要
1981年云南省政府批准成立松华坝水源保护区,为市级重点水源保护区。托管后,盘龙区将水源区的龙泉、双龙、松华、滇源、阿子营集成为一个整体,统一管理、统筹兼顾的优势进一步显现,从资金投入、环境污染防治、限制农房建设、产业结构调整、水利基础设施建设、退耕还林、植被维护、劳动力转移就业、移民搬迁等方面入手,同心同德共谋保护发展,取得了显著成效,面貌欣然,社会稳定。但是,在具体建设和管理中,中央、省级政府未确认盘龙区对滇源、阿子营的托管关系,按照昆明市经济社会发展的程度划分,盘龙区处于第一板块,滇源、阿子营处于第三板块,造成政策不配套,中央和省、市补助资金按照原行政区划分配,不利于各项政策实施和落实,阻碍了松华坝水源区一体化建设。
3.可持续发展的需要
昆明市是全国严重缺水城市之一,切实做好水源区保护治理工作,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战略性基础工作。松华坝水源保护区和松华坝水库,既是昆明高海拔地区的水源涵养地,又是昆明人民的供水工程,谋划百年大计,保持可持续发展,是造福子孙的千秋大业。托管的成效,证明了市委、市政府的决策是正确的。但是,要将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的水保护好、将水质不断提升,一定要在“一体化”的机制下,深入研究、谋划未来,长期投入,巩固已经取得的经验和成效,保持整体持续发展。
三、行政区划调整可行性
1.符合市委、市政府将滇源、阿子营作为水源区一体化建设的构想。
2.托管三年以来,滇源、阿子营群众的生产生活已经融入松华坝水源保护区的保护发展和盘龙区的经济社会发展,进行区划调整具有广泛的群众基础。
3.滇源、阿子营街道区划调整至盘龙区管辖,对当地社会经济发展更具推动力。
四、具体区划调整
1.拟将嵩明县的滇源、阿子营街道成建制划归盘龙区管辖。
2.区划调整后,滇源、阿子营街道行政管辖范围不变;办公驻地在原街道办事处驻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