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3年12月30日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作委员会向本次会议报告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以下简称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一、 基本情况
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和闭会期间,代表提出建议127件。按内容分类,经济方面9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7.1%;城市建设与管理方面40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31.5%;教、科、文、卫方面11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8.66%;劳动保障、人事方面3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2.36%;社区建设民政方面12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9.45%;农、林、水、交通方面42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33.07%;社会治安综合治理方面6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4.72%;其他方面4件,占代表建议总数的3.14%。127 件代表建议中,交区综治办办理1件,区人大常委会有关工作机构办理1 件,区人民政府办理110件,区人民法院办理1件(会议期间已约请区法院及有关部门与提建议的代表面商办理完毕),转省、市级有关单位14件。
经过各承办单位的共同努力,截止2013年10月30日,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期间代表提出建议已全部办理完毕并答复代表。属于我区各部门承办的113件代表建议中,已经解决或部份解决的92件(A类),占承办件的81.42%;正在解决或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14件(B类),占承办件的12.39%;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的7件(C类),占承办件的6.2%。其中,5件由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全部办理完毕并已答复代表,所提问题都得到解决。
二、 主要工作
2013年,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处理办法》的规定,积极履行工作职责,坚持以代表满意为导向,以保障代表依法履职为目的,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为重点,采取多种措施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进行指导、督促和检查,有力地推动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主要做法是:
(一)领导重视 加强督办
区人大常委会领导高度重视代表建议办理工作,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作为年度工作的重要内容,列入议事日程,按照“抓重点、分类别、适时办、促质量”的工作原则,切实加强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分类督办、跟踪督办和督促检查,努力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质量。年初人代会期间,大会议案组会同相关部门对代表所提建议进行了认真的研究分析,认真审核把关,科学分类整理,为代表建议的交办和督办打下了良好的基础。人代会后,常委会召开主任会议研究确定,将“在盘龙区区域内建设大型综合商业娱乐中心的建议”、“关于昆明铣床厂家属区治安问题的建议”、“关于改善农村医疗卫生服务的建议”、“饮水水网改造的建议”和“新街社区居委会各居民小组道路硬化的建议”等5件代表建议,列为常委会领导重点督办的代表建议,由督办领导、督办工委和部分区人大代表,跟踪检查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年中,常委会组织部分常委会组成人员和代表对一些重点部门和承办代表建议的“大户”进行检查,对办理工作中的一些重点和难点问题,及时进行协调,并要求各承办单位以高度负责的精神做好每一件代表建议的办理答复工作。年末,常委会会议专题听取区人民政府、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关于代表建议办理的工作报告,并对全区一年来代表建议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检查,要求各承办单位提高对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进一步完善办理工作制度,落实责任,规范工作,实现代表建议办理的面商率、办结率达到100%,不断提高问题的解决率和代表的满意率。
各承办单位从尊重人大代表权利,尊重人民群众意见的高度来提高对做好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认识,高度重视代表建议的办理工作,一把手亲自抓,做到了思想认识、任务分解、责任落实、检查督办四个到位。在办理代表建议的过程中,重视与代表面对面的协商,重视书面答复的质量,重视解决实际问题,形成了一系列规范和行之有效的制度。把办理质量放在首位,认真落实办理责任制,在解决实际问题上下功夫,确保办理工作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并按规范答复代表,让代表满意。
(二)完善机制 认真办理
一是坚持学习培训制度,区人大常委会根据实际情况,针对新任代表专门开展了如何提出议案以及建议、批评和意见的相关培训。二是规范工作程序。结合人代会上代表建议较集中的特点,人代会议案组提前召开相关会议,编写、印发代表提出建议、议案注意事项,按照规范代表建议的要求,提前准备好相关所需材料。对人代会期间代表所提建议、批评、和意见按规定严格整理分类、编号登记,建立工作台账,对建议的交办时间、督办情况、办理各个环节都做好详细记录。三是注重加强与代表和承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适时组织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交办会、面商会、座谈会,加强与代表的沟通联系,做到有条件的及时解决,一时解决不了的列入工作计划解决,因现行政策和条件限制解决不了的向代表如实说明原因,力求在办理过程中与代表达成共识。四是强化跟踪督办。平时注意加强与各承办单位的联系和沟通,坚持不定期的督促检查,及时听取各承办单位工作汇报,及时了解办理过程中遇到的困难与问题。对代表建议内容比较集中、群众反映强烈、办理难度较大的建议,采取召开由建议承办单位和提建议代表参加的协调会、实地视察、征询代表意见等方式进行督办。五是注重信息公开和社会监督,增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公开性和透明度。坚持邀请代表列席常委会,参加代表建议办理工作会、现场办公会、工作检查等做法,使代表了解办理情况,及时监督和检查办理工作,进一步发挥代表在办理工作中的监督主体作用。
(三)分类办理 提升质量
一年来,我们始终坚持实事求是的指导思想,在分类办理的前提下注重抓好问题的“解决率”。对具备条件解决的A 类、暂时不能解决但列入计划解决的 B 类和不具备条件解决的C类进行认真分析研究和梳理归类,确保代表建议件件有落实。
对代表提出的 A 类件,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加强与承办单位联系和沟通,多方听取办理过程中代表和承办方的意见、建议,及时跟进督办。各承办单位接到交办、转办、督办建议后,及时认真研究,主动加强与代表联系,重视与代表交流、沟通,弄清代表提出建议的意图,找准要解决的问题,确定办理工作的重点,制定可行的措施,认真抓好落实。如:洪忠华代表提出的“关于饮水水网改造的建议”,区水务局、松华街道办事处高度重视,及时与代表沟通,向代表通报政府部门在水网改造方面所做的工作。针对建议中“驻地人口增多、原有水网严重老化渗水,已影响驻地人民生活,急需改造”的问题,承办部门多次深入实地调研,共同研究解决方案。该项目于今年7月15日完成招投标,8月1日正式开工建设。现工程已完工并通过初步验收,供水情况正常。此建议经与代表面商答复,代表表示满意。
对于提出的问题正在解决或是列入计划逐步解决的建议(B类),积极向代表汇报工作进度,取得代表的理解和支持。如:范青代表提出的“关于硬化庄房、北岩哨居民小组道路的建议”,区交运局在承办过程中认真细致地向代表介绍和阐述了我区公路建设的规划和分批建设的步骤,此建议经与代表面商答复,代表表示满意。
对于提出的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暂不能解决的建议(C类),承办单位均能实事求是地把客观情况向代表解释清楚,得到了代表的谅解。对于代表不满意办理工作或办理结果的情况,承办单位及时进行专题研究,当面与代表交换意见、沟通情况,并根据代表的意见和要求,重新进行办理,直到代表满意。
对不属于本级范围办理的14件代表建议,由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及时转给省、市相关部门,得到了省、市相关部门的重视,促进了问题的解决。
2013年,我们继续坚持跨区办理代表建议的新模式,认真办理好在嵩明县人代会上代表提出涉及我区托管滇源街道、阿子营街道的56件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积极接收、认真交办、督办,各承办单位严格按照我区代表建议办理程序认真进行面商、答复,并在规定时限内完成所有建议的答复工作。2013年7月17日,在常委会分管副主任召集下,由代表联络工委和区政府办公室、目督办相关领导同志参加,邀请嵩明县人大常委会相关领导到我区召开建议办理座谈会,充分听取各方在办理工作中的意见,并及时移交代表建议答复件,嵩明县人大代表对建议办理情况答复表示满意。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2013年区第十五届人大第一次会议以来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由于领导重视,责任明确,措施落实,取得了明显成效。但也还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主要反映在个别承办单位因承办人员轮换,办理业务不熟,办理进度缓慢;主办单位和协办单位还要进一步加强配合。
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代表联络工委将在区人大常委会的领导下,认真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全会精神,不断增强政治意识、责任意识,不断加强与代表和各承办单位的联系,不断加大督办力度,坚持不懈地把代表建议办理工作做好,真正让代表满意,让人民满意,为推进盘龙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做出应有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