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2008年3月,区政府根据省委、省政府的统一部署和昆明生态建设领导小组办公室的要求,从盘龙区的实际出发,并与正在实施的《昆明生态市建设规划》和盘龙区各部门的发展规划相衔接,认真组织编制了《昆明市盘龙区生态区建设规划》(2008-2013年)(以下简称“规划”),并于当年8月通过了专家评审,经区人大、区政府批准实施。
2009年8月,嵩明县滇源镇和阿子营镇托管至盘龙区进行代管,两镇辖区总面积为541.1平方公里,纳入后盘龙区管理面积从345.8平方公里扩大到886.9平方公里。2011年3月,后经省、市政府批准,盘龙区滇源镇、阿子营镇改设街道正式揭牌,至此,盘龙区原有的8个街道、2各乡、2个镇全部设置成街道。
由于盘龙区行政区域增大,区情发生新的变化,2008年编制的《昆明市盘龙区生态区建设规划》期限将至,且已不能满足目前盘龙区创建生态区的要求,因此,区政府授权区环保局委托云南大学对《昆明市盘龙区生态区建设规划》进行了续编。
《昆明市盘龙区生态建设规划续编》(2014-2020)主要以生态学、生态经济学理论为指导,提出切合盘龙实际的生态建设具体措施,力求科学性、先进性和可操作性,以确保生态县建设的顺利开展,《昆明市盘龙区生态建设规划续编》(2014-2020)已于2014年7月20日通过了省环保厅组织的专家审查并取得了《云南省环境保护厅关于推进昆明市盘龙区生态建设的意见》。《昆明市盘龙区生态建设规划续编》(2014-2020)同时于2014年10月23日通过了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政府第32次常委会审议,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批准执行。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区长:焦林
2014年11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