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普 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决定(草案)》作如下说明。
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同意,建议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24日—27日召开,会期四天。提出这一建议的考虑是: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于2015年1月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也符合全市、全区工作的总体部署。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的议程,决定(草案)结合本次会议的实际,提出以下七项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昆明市盘龙区2014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盘龙区2015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昆明市盘龙区2014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盘龙区2015年地方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其他。
决定(草案)已印发各位组成人员,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