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4年12月26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上
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普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委托,就提请本次会议审议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审议稿)》(以下简称《工作报告(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关于《工作报告(草案)》起草的基本情况
2014年,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领导和市人大常委会指导下,深入学习贯彻中央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认真依法履职,努力发挥人大在促进盘龙深化改革发展中的积极作用。为全面、准确、客观地总结本年度区人大常委会工作实绩,科学统筹谋划好明年工作,常委会主要领导亲自安排部署工作报告起草工作,对工作报告起草工作提出了具体的要求;常委会各位副主任结合分工,对各工委总结年度工作加强指导。在认真综合整理各工委工作总结的基础上,办公室于11月下旬开始着手起草工作报告。在报告起草过程中,主要开展了三个方面的工作:一是对照常委会工作要点,全面收集整理基础工作资料;二是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深刻领会全面深化改革、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决定中关于人大工作的新论断、新要求,夯实报告理论基础;三是广泛听取意见,先后征求了区委、区人大常委会、区政府、区政协班子领导,区人大常委会退休老领导、机关各工委、各街道人大工委的意见和建议,反复修改完善,数易其稿。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专题研究,将修改后的工作报告(送审稿)报请12月24日召开的区委常委会审定,形成了今天提交常委会会议审议的《工作报告(草案)》。
二、关于《工作报告(草案)》的结构和主要内容
《工作报告(草案)》由两部分内容构成:
第一部分是总结2014年的主要工作。内容主要是紧紧围绕区委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常委会工作要点,立足常委会的法定职权,全面、真实、客观地总结一年来常委会围绕中心、服务大局的履职情况和取得的主要成绩。重点从四个方面进行总结:一是紧扣中心工作,切实增强监督实效;二是坚持科学决策,依法行使决定权任免权;三是夯实基础工作,致力发挥代表作用;四是加强自身建设,促进工作提质增效。
在总结工作成效的同时,《工作报告(草案)》也实事求是地指出了常委会面对新形势新任务,在监督工作、代表工作和自身建设等方面存在的差距和不足。
第二部分是提出2015年的主要工作意见。结合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全会和省、市、区委全会精神,明确了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的指导思想,提出了统一思想认识,进一步推进深化改革、依法治区;增强监督实效,进一步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强化服务保障,进一步提高代表工作水平;加强自身建设,进一步提升依法履职能力四个方面的工作意见。
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意见之所以较宏观、原则,是因为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年度工作要点和议题安排,将根据区委十届六次全会提出的目标任务和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作出的决议,以及代表提出的议案、建议进行细化分解后最终确定。
本次会议后,我们将根据各位组成人员的意见,再作进一步修改,形成正式报告,提交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审议。
三、关于常委会工作报告的报告人
根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提议,建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汪宏昌为向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常委会工作的报告人。
以上说明及报告人建议,请各位组成人员连同《工作报告(草案)》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