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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批准《昆明市盘龙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建设规划》的决定
发布时间:2015-10-27 11:07
信息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2015年4月16日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通过)


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审议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昆明市盘龙区全国社区治理和服务创新实验区工作建设规划的议案》,听取了巫小鹰副区长代表区政府就建设规划编制要点所作的说明。

会议认为,区政府总结既往已取得的社区建设工作经验,从夯实社会治理基层基础工作,打通联系群众、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需要出发拟定的建设规划,符合我区社区建设工作实际和加强作风建设工作需要。提出的总体工作思路和目标、措施有利于基层社区管理服务机制创新,充分发挥社区群众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和自我监督作用;有利于规范区政府在社区治理体制中的角色定位,转变管理观念,创新工作手段,在指导与服务上下功夫,不断完善政府为民服务体系建设。会议决定批准这个建设规划。

会议要求,区政府和规划涉及单位要秉承人本、共治和法治理念,从群众需要出发,深入调研、勇于实践、善于总结,以敢为人先的担当勇气和勤于求索的首创精神,力争在实验区工作中出成果、出经验,为建设民主、法治、幸福、和谐盘龙而努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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