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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关于强化案件管理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5-10-27 11:23
信息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2015年5月28日在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上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代表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向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16次会议,报告近两年来开展案件管理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检察机关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是最高人民检察院为强化内部监督制约、规范司法行为、促进司法公开公正而推行的一项重大改革举措,是强化检察权运行管理和监督的重要内容,也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职能是“管理、监督、服务、参谋”,主要工作职责是对检察机关办理的案件实行统一受理、流程监控、案后评查、统计分析、信息查询、综合考评等,对办案期限、办案程序、办案质量等进行管理、监督、预警。

一、 案件管理工作的基本情况

根据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各级检察机关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部署和要求,我院于2013年4月18日启动案件管理工作,2014年3月3日经区机构编制委员会批复,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正式成立,目前案件管理办公室共有干警5名,其中检察员4名、合同制书记员1名。

从启动工作以来,共受理移送审查逮捕案件2197件343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391件3509人;开展案件流程监控661件,发出超期羁押预警提示25件,发出流程监控提醒通知45次;接待辩护律师、嫌疑人近亲属、受害人等案件信息查询2145人(次),接待辩护人、诉讼代理人阅卷781人(次);建立部门和个人执法业绩档案6225件;公布案件程序性信息767条,公布法律文书15份,公布重要案件信息5条。

二、 开展案件管理工作的主要措施和做法

(一)党组高度重视,强化组织协调保障

我院党组响应最高人民检察院关于在各级检察机关成立案件管理办公室的要求,积极向区委、区人大汇报,争取支持,并投入20余万元改建了案管接待室、律师阅卷室,配备了电脑、打印机、高速扫描仪、复印机、监控设施等设备,从业务部门选调精干力量充实到案件管理办公室,院党组多次专题研究案件管理工作,对案件管理工作进行部署、安排,保证了我院案件管理工作稳步、健康、有序开展,真正使案件管理工作起到了“管理、监督、服务、参谋”的作用。

(二)注重建章立制,确保管理规范有序

我院根据《刑事诉讼法》、《人民检察院刑事诉讼规则》等规定,结合工作实际,先后制定了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案件管理办公室工作职责》、《案件管理办公室受理案件范围》、《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办法》、《案件查询规定》、《案件管理安全保密制度》、《统一业务应用软件实施方案》、《律师阅卷管理制度》等一系列规章制度,明确案件管理工作职能定位和职责要求,使案件管理各项工作均有章可循,在制度化、规范化的轨道上运行。

(三)加强内部监管,促进公正廉洁执法

我院案件管理办公室按照上级院的要求认真履行监管职责,完善监管机制、强化监管措施、增强监管效果,努力为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提升检察公信力提供保障。

一是严格把好案件“进出口”。我院坚持统一进口、规范出口的工作模式,收到的所有案件由案件管理办公室重点审查是否属于本院管辖、案件材料是否齐备、涉案款物是否随案移送、犯罪嫌疑人是否在案等情况,符合受理条件的,登记后进行信息录入,分流到相关业务部门;不符合受理条件的,说明不予受理的理由或要求侦查机关补齐材料。对于需要向上级院、法院移送的案件,由案件管理办公室负责审查业务部门的移送材料,如发现移送材料有瑕疵,及时通知业务部门补充更正。通过严把案件进出口关,全面提升了案件质量。

二是依托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开展流程监控,严格规范办案流程,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案件管理办公室安排专人每日负责流程监控,认真核查各业务部门办案程序是否规范合法、办案文书是否完善齐备、填录案卡是否全面准确。对即将到期的案件向承办人发出预警提示,发现问题及时通知业务部门整改。通过对案件“全面、全程、实时、动态”的监督,确保所有案件均按照管理规范有序运转,切实保障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使执法办案更加公正、透明。

三是组织开展案件质量评查,促进案件实体公正。我院结合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从证据采信、事实认定、法律适用、程序规范、文书制作、办案纪律、办案效果等方面对案件质量进行评查,有效地使案件监督由事后监督转变为事前监督、事中监督。重点评查了90件未成年人起诉案件,并邀请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参与,对存在的问题提出解决措施,切实促进案件质量全方位提高。如针对评查中发现的对未成年人涉嫌抢劫罪或“强拿硬要型”寻衅滋事罪的认识不统一问题进行了深入研究,草拟了相关界定标准,并与盘龙区人民法院、盘龙公安分局共同协商,达成共识,确保准确适用法律,切实维护未成年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

(四)提高服务意识,构建阳光检察机制

一是充分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及当事人的合法权利。严格保障律师的阅卷权,设立律师阅卷区,并配备阅卷专用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等设备。以依法办事和便利律师为工作原则,只要律师带齐委托书、律师证、律师事务所证明等“三证”,立即安排阅卷,并可提供电子卷宗,破除了律师“阅卷难”的问题。同时,完善和细化了接待查询和阅卷的具体操作程序,使当事人及其近亲属、辩护人在查询、阅卷、提交申请、反映意见等环节有章可循。如犯罪嫌疑人近亲属,只需出示身份证件并说明与案件当事人的关系,即可查询案件信息。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上级检察机关关于案件信息公开系统部署应用工作的要求,进一步深化检务公开。对于社会影响较大、关注度较高的案件,主动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和部分法律文书,积极回应社会关切;需要查询案件信息的律师凭其“三证”获得密码和用户名,便可在互联网上查询案件基本信息,追踪案件进展情况。该项举措推进律检关系新型化,让办案流程更加透明,全面提高了办案效率,有效保障了犯罪嫌疑人的权利。

(五)履行参谋职能,做好分析研判工作

我院案件管理部门高度重视统计质量,严把案件信息数据关,严格审核统计报表,对发现的错误及时反馈业务部门进行修改完善,确保统计数据客观准确。与此同时,充分利用案件信息资源优势,形成动态分析报告,直观反映各业务部门的执法办案整体情况。针对执法办案过程、行为、结果开展风险评估预警工作,为各业务部门查找办案过程中存在的问题和薄弱环节提供全面的统计依据。及时发现案件背后的规律性、倾向性、苗头性问题和社会管理隐患,提出有针对性的建议,为相关部门科学决策提供详实、可靠的参考依据。

三、 目前存在的不足和今后工作措施

案件管理机制改革既是检察工作和检察改革的重要组成部分,也是检察机关公正司法、提高司法公信力的重要保障,高检院对案件管理工作也提出了新的更高的要求。面临新形势,我院案件管理工作还存在许多困难和不足:一是案件管理工作刚起步,人少事多的矛盾较为突出;二是案件管理工作的制度化建设需进一步加强;三是案管工作人员的监管能力、服务能力需进一步提升;四是案件信息公开工作需进一步推进。面对这些问题,我们将以此次区人大常委会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为契机,在今后的工作中采取切实有效的措施加以解决:

一是要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当前和今后一段时期的首要任务来抓。要以正在开展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活动为契机,探索研究涉及面广、关联性强的规范司法措施,确保司法规范化建设形成体系、扎实推进。

二是深入推动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运行,充分利用科技手段加强办案期限预警、办案程序监控。定期就案卡录入、业务流转、办案期限、文书制作等情况进行检查,及时发现并反馈问题,督促纠正,促进办案工作规范高效运行。

三是扎实推进案件质量评查工作,建立制度化、规范化的质量评查工作机制,实事求是地评价办案质量和效果,督促和引导办案工作规范开展,重视评查结果的运用,推进司法规范化建设。

四是发挥统计监督功能,切实加强业务数据管理和研判,及时纠正业务部门不规范行为,着力加强专题性、针对性分析。

五是继续深化案件信息公开系统应用工作,提高案件信息公开质量,把案件信息公开作为以公开促公正、赢公信的重大举措,推进案件信息公开工作走上依法、全面、及时、规范、便民的轨道。

六是加强案件管理队伍建设,采取跟班学习、培训等方式,扎实开展岗位练兵活动,全面提升业务素能,提高履行职责的能力。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区人大常委会专题听取和审议检察机关关于强化案件管理工作促进公正廉洁执法情况的报告,充分体现了对我院检察工作的高度重视和有力监督。我院将认真落实本次会议的审议意见,更加自觉地接受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坚定信心,开拓进取,扎实工作,为依法治区、建设法治盘龙做出新的更大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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