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区人大常委会2016年工作要点安排和《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办法(试行)》的规定,2016年5月25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2013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测评组调查测评情况的报告,并在审议的基础上,对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的工作满意度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结果为满意。
区人大常委会在充分肯定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工作的同时,要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重视评议中提出的意见和建议,认真抓好整改落实,并将整改落实情况报区人大常委会。
特此公告
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
2016年5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