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7月27日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常务副区长 段超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长梁崑同志委托,我代表盘龙区人民政府,向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报告区政府关于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情况,请予审议。
一、 基本状况
农民工是我国改革开放和工业化、城镇化进程中涌现的一支新型劳动大军,是“身在城市从事非农业工作的农业户口的工人”,对我国现代化建设作出了重大的贡献。区委、区政府历年来,始终坚持把维护农民工权益和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摆在重要位置,用切实举措解决目前农民工面临的诸多困难和问题,有效促进了全区经济稳中求进和城乡社会稳定。截至目前,据初步统计,我区农民工达8.7万人。结合我区实际情况来看,主要呈现以下三大特点:
(一)规模庞大,年轻力壮,文化程度低。这是城区农民工的基本特征。在年龄结构上,男性多在18-60岁,女性多在16-55岁。文化程度上,平均受教育年数9年,其中初中及以下的占60%多。
(二)集聚度高,技能单一,职业层次低。我区务工的农民工主要集中分布在建筑、住宿餐饮服务、种植、仓储运输、纺织、保安保洁等劳动密集型行业,大多从事技术含量低、脏累苦险的工种。其中男性多集中于建筑、装修、木材加工业,女性多集中于服务业。农民工缺乏劳动技能,整体素质不高,工作多以体力型工作为主。
(三)流动性强,稳定性差,组织程度低。农民工多是通过自发方式进城务工的,主要靠“亲帮亲、友帮友”,多以血缘、地缘为纽带,在同乡、同族的介绍带领下进城务工,形成了同地方、同血缘集聚群体。进城务工人员来自农村,在城市没有稳定的社会基础,主要依据经济收入水平选择用工单位和就业岗位、择业的自主性、自由度和灵活性很强,具有不稳定性、流动性特征。
二、 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落实情况
(一)着力强化农民工组织领导工作
一是成立盘龙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为进一步加强对农民工工作的组织领导,区政府成立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由常务副区长任组长,设领导小组办公室在区人社局,并配备专职工作人员,提供经费保障,为切实推动我区为农民工服务工作夯实基础。
二是建立盘龙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联席会议制度和劳动关系协调三方机制。统筹各部门协调配合,联合开展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的执法检查和调查研究,参与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从宏观层面加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三是完善工作机制,健全保护制度。出台《盘龙区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关于在建设领域建立企业报告制度的实施办法》、《关于妥善处理建设施工领域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通知》、《盘龙区总工会法律援助制度》、《农民工权益维护工作机制》等文件,从工作机制和制度上有效保障了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二)着力稳定和扩大农民工就业创业
一是强化技能培训。建立 “政府推动、企业主导、社会支持、各方参与”的农民工培训格局,坚持推行“订单”、“定向”培训模式,开展“家门口”、“村子里”的技能提升培训,培训专业向中高端倾斜,促进农民工高质量就业。2017年上半年,开展劳动法规知识培训7300人。开设农村劳动力中式烹调师、西式面点师、美容师、育婴师、维修电工、保健按摩师、挖掘机7个工种(专业)、20个班,中高端培训占培训总班次的50%。共有980名农村劳动力参加培训,其中中高端学员480人,占培训总人数的49%。
二是大力发展农村职业教育。强化跟踪服务,组织区属中学对未升学的毕业生进行统计,加强对毕业生的指导,在各初中学校指定专人,负责指导相关中职志愿的填报,及时做好已填报中职学校学生的跟踪服务。同时,针对水源区学生就读职业教育,给予政策支持。2017年春季学期,盘龙区下达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免学费补助资金1804人次180.4万元,其中:中央资金144.32万元,区级配套资金36.08万元;下达中等职业教育学校国家助学金599人次59.9万元,其中,中央资金47.92万元,省级资金11.98万元。加强职业教育教师队伍建设。针对近几年职业学校对汽修、烹饪、学前教育等专业教师的需求,积极补充教师。开展多种形式的专业培训,努力推进学历证书、职业资格证书双证书制度。
三是强化政策落实。围绕“实施劳动力培训转移就业工程”,通过摸清底数、建立数据库、健全援助制度等措施,持续推进农民转移就业工程,促进农民工就业创业。截至2017年7月,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941人,转移就业4951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收入4397万元。
引导和扶持返乡农民工、水源区农村劳动力创业。积极提供资金支持,深入实施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等政策,促进创业带动就业。2017年上半年,共接受272位农民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已有135位农民工与银行签订了创业担保贷款合同,发放贷款1350万元;接受74位农民工申请贷免扶补贷款,已有28位农民工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发放贷款254万元。创建4个市级“农业创业示范村”。
认真落实水源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对松华坝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外出就业且符合条件者,给予6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截至目前已兑付补助162人,9.72万元。对吸纳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在昆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3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松华坝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或家庭到水源区外云南省内租地创业且符合条件者,按每亩每年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每户每年补贴合计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资格审核443人,需补助资金221.19万元,资金已准备到位。
(三)着力维护农民工的劳动保障权益
一是规范劳动用工管理。制定法制宣传常态化工作方案,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社区开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宣传,2017年上半年,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6次、进工地3次、进社区1次,发放宣传材料约3000余份。开展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截至目前,辖区农民工劳动合同备案1.6096万人。开通24小时劳动者维权电话(0871­­—65629537),及时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问题,截至目前,已接听电话700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300余件,其中,举报投诉案件137件,涉及农民工62件,已结案60件,结案率98%。
二是保障工资报酬权益。继续深入贯彻《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建立建设领域分账管理制度、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和政府应急周转金制度、推广“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进一步推进农民工实名制管理,设立农民工工资监督员及施工项目地“双公示”制度,进一步加大对用工密集型建筑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2017年上半年,共受理投诉、举报、突发事件案件数143件,受理办结案件137件,结案率96%;信访45件,办结44件,结案率99%;对6300家企业进行了网上劳动执法年审,对112家未参加年审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29万元。安装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39套,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46户,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64户,缴存保障金共计11124.6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与项目完工退还企业共计6524万元,现账户余额为4600.6万元,设立政府应急周转金账户,金额200万元。
三是扩大社会保险覆盖面。依法将与用人单位建立稳定关系的农民工纳入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和基本医疗保险。将落实好建筑行业等领域的务工人员参加工伤保险作为重点,大力推进建筑行业依法参加工伤保险,积极推动农民工与城镇职工平等参加失业保险、生育保险并平等享受待遇。实施“全民参保登记计划”,推进农民工等群体依法全面持续参加社会保险。截至目前,已办理98家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近5万人,在全市居第一。辖区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人数3.0678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9.4%;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4073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23.64%。涉农办事处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262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于2017年1月第四次上调后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为全省最高。
四是畅通维权渠道。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按照“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的思路将全区划分为110个网格,建立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2015年至今,共受理仲裁案件938件,涉及农民工案件354件,胜诉48件,双方部分胜诉306件,为农民工挽回经济损失469.5万元。
不断创新农民工维权途径,成立盘龙区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截至目前已调解农民工案件10起,调解金额3.5万元。在全市首家设立云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工作站,截至目前接待来访农民工500余人,为符合条件的15位农民工免费办理了援助手续。
五是加强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创新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宣传方法。2017年上半年在云南法制报刊登安全生产宣传文章11篇,在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20天,印发安全生产工作简报44期。推广使用“盘龙安监”微信公众号,已发布各类安全生产信息86条,关注达600余人次。
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有奖问答、视频播放、展板警示等形式,共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宣传手册10000余份,解答疑问、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现场发动200余人关注了“盘龙安监”微信公众号。
重点整治工程建设等领域农民工工伤多发问题。2017年上半年,完成35个加油站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昆明尽爽云花食品有限公司(涉氨企业)开展隐患整治专项复查,组织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及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纳入隐患排查系统进行管理,并督促企业落实隐患自检自查自改。今年我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在全市取得三个第一:系统内录入“部门检查”及“专家检查”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完整度统计排名全市第一名。
六是加强法律援助和服务。努力搭建更加健全的法律援助网络,为农民工群体维权夯实基础。我区先后设立区教育局法律援助联络站、区法律援助云通司法鉴定便捷通道、区第一及第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5个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平台。目前,盘龙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呈“1+24+97”工作格局,即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级网络;12个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含法律援助窗口)和12个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及司法鉴定、看守所、监狱等特别机构法律援助联络站为二级网络,97个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三级网络的工作网络。
积极做好农民工法律援助事前教育及事后法律服务工作。2017年上半年,区法律援助中心开展包括农民工特殊群体在内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8场次,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40余人次。办理102件民事法律援助案件,其中,农民工法律援助52件,占民事案件51%,受理20人以上群体性案件1件。
(四)着力促进农民工社会融合
推动农民工逐步实现平等享受城镇基本公共服务和在城镇落户。加大落户宣传工作,优化农转城落户环境,提高转户工作效率。2017年上半年,办理外来流动人口迁昆落户4851人。保障农民工随迁子女平等接受教育的权利。将符合规定条件的农民工随迁子女教育纳入教育发展规划。设立进城务工人员随迁子女入学报名点、咨询站,办理报名登记。继续实施学前教育三年行动计划,大力推进普惠性幼儿园的建设。76所民办幼儿园中有39所普惠性民办幼儿园,幼儿园幼儿在园人数逐年增加。普惠性幼儿园人数占全区幼儿园人数的80.5%。加强农民工医疗卫生和计划生育服务工作。2017年上半年,累计为农民工建立居民健康档案约2万余份;孕产妇健康管理约500余人,管理高危孕产妇约40余人;儿童健康管理约2000余人。为全区892人、446对夫妇(含流动人口)提供免费孕前优生健康检查。
三、 存在的问题和原因
目前保障农民工权益工作面临很多问题,较为突出的是:
(一)体制政策不顺,有关法规不落实。目前城市中心政策维系的二元体制并没有被打破,受城乡二元经济社会结构与管理体制的制约,农民工不能享受城市居民可以享受的政治、社会权利,在户口、居住、医疗、子女上学等方面缺乏社会保障。区委、区政府虽然对农民工工资清欠等问题十分关注,采取了一系列政策措施给予保障,但拖欠农民工工资等问题依然突出。
(二)劳动力资源过剩,劳资矛盾突出。从目前现状来看,大多数农民工缺乏竞争优势,劳动力市场供大于求的矛盾长期存在, “有劳动没关系,有关系没合同,有合同不平等”,成为了进城农民工遇到的普遍问题。即便是劳资双方签订了劳动合同,由于企业方在劳动关系中的主导地位,一纸合同对农民工利益保障也是非常有限的。农民工在劳动关系中处于弱势地位,少数农民工雇佣观念较重,在用人单位侵害其合法权益时,为保住工作岗位,不敢与企业老板发生正面冲突,往往忍气吞声,采取默认、忍耐态度,出现了既不关心企业发展,也不敢轻易主张自己权益的状况。
(三)素质能力不强,组织化程度低。相对城镇职工而言,农民工自身素质相对较低,文化水平不高,专业技能缺乏,市场竞争力差。不少农民工不知道自己应当享受那些合法权益,很多农民工对签订劳动合同抱着无所谓的态度。一些非公有制企业甚至阻挠建立工会组织,一些农民工集中的行业和企业至今没有建立党团和工会。已经组建起来的工会也要看老板脸色行事,工会干部作为企业劳动者的身份受制于企业,不少工会干部怕得罪企业领导,不敢维权;一些工会干部业务不熟,不善维权;少数工会干部成为企业既得利益集团一员,不愿维权。
(四)监管不到位,劳动执法欠力度。政府职能部门管理服务相对滞后,特别是对与农民工劳动经济权益相关的劳动合同、安全卫生和社会保险问题的法律制度执行与落实情况,监管乏力。同时劳动保障监察、仲裁部门受到人员、编制等因素影响,对于点多面广的中小私营企业,在扩大执法面、提高执法效率等方面,往往心有余而力不足,有时只能采取“民不告、官不究”的态度,农民工不举报就不去检查。劳动监察任务繁重、人员紧缺的现状,很大程度上限制了劳动监察工作及时有效的开展。加之劳动监察执法手段单一,处罚力度不大,企业违法成本低,劳动监察手段不足,难以构成对违法行为的威慑。
(五)参保意识不强,参保单位和务工人员的参保积极性不高。
农民工收入偏低,外出务工就为挣钱、攒钱,抱着侥幸心理,认为不会发生安全事故,让其拿出部分收入来购买保险,大多数农民工认为不划算;农民工流动性强,社会保险缴纳转移手续对他们来说较麻烦,不想参保;参保单位参保意识不强,一味追求利润,不愿替工人购买工伤保险,或者只选择帮部分员工参保。
四、 下一步工作打算
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是一项浩大的系统工程,面对当前社会劳动保障职能的转换和劳动关系多样化、复杂化的实际形式,区政府将不断探索和解决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监督管理工作发展的路径和办法,继续强化组织领导,进一步完善体制机制。重点做好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一)深入广泛开展农民工及用工企业法制宣传教育活动。强化劳动关系各方当事人的法治意识。在农民工集中地开展宣传教育活动,促使农民工做到学法、懂法、守法,提高农民工的法律保护意识。同时加强对农民工用工企业的法制教育,使他们养成自觉遵守和执行国家有关农民工的各项法律政策规定,关心爱护农民工,不断改善各方面的条件,主动维护好农民工合法权益。
(二)进一步提高农民工就业率和就业稳定性。坚持培训与就业指导、就业服务相结合,让经过培训的农民工都能够转移就业,实现培训与输出就业的良性互动。不断提高参训人员的积极性和主动性。面向社会公开招标确定培训机构,让农民工自愿选择培训单位和专业。整合农民工培训资源,通过进一步整合现有分散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农业、扶贫等部门的培训资源,落实资金,提高资金的使用效率,形成合力,发挥优势,切实提高全区农民工的培训水平和质量。
(三)促进社会保障普惠面不断扩大。不断加大社会保障工作力度,进一步推进临时性及季节性从业人员较为集中,流动性大的保安、物业、送水站等服务行业的工伤保险定向参保扩面,切实保障这些行业职工在遭受事故伤害时能获得医疗救治和经济补偿,促进社会保障普惠面不断扩大。
(四)增加队伍力量,提升监管能力。建设一支布局合理、管理规范、人民信赖的执法队伍,增加农民工权益保障力量,发挥街道办事处监察力量;同时,加强培训,提高社会保障队伍综合能力,努力把全区农民工保障工作提高到一个新的水平。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农民工权益保障工作涉及面广、情况复杂,是一项重要而艰巨的任务。长期以来,区政府高度重视,大力关心支持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工作,通过创新工作机制、健全保障制度、加大财政投入等多种措施,有力推动了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事业的发展。我们将在区委的坚强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支持下,通过全区上下的共同努力,全力做好此项工作,为盘龙经济社会发展和和谐稳定作出新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