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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意见清单
发布时间:2017-08-10 16:30
信息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关于2017年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工作情况的专题询问意见清单


问题一:

背景: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农民工进城务工,顺利就业和提高收入是最迫切需要的帮助,但外来务工的农民工和本地水源区转移就业的农民工中文化程度低、无专业技能人员较多,就业能力与就业愿望差距较大的现象较普遍。

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区政府在加强和规范就业指导,提升劳动者素质和能力,促进就业方面,为帮助农民工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下步工作有什么打算和安排?

答复:一、工作措施方面

一是引导和扶持返乡农民工、水源区农村劳动力创业。将小额担保贷款、贷免扶补等政策向水源区创业者倾斜,上门入户、上门签合同、上门发放;推进“农业创业示范村”建设。自2013年至今,已创建了4个市级“农业创业示范村”。今年上半年,区就业局通过认真筛选,积极申报,正努力创建滇源街道白邑村委会白邑村委为市级“农业创业示范村”。

二是加大宣传,积极动员,做好转移就业政策宣传。利用走访慰问的机会,把云南省就业创业政策送到就业困难人员、致富能人和创业带头人家中;充分利用盘龙微信公众平台、平面媒体、移动通讯等手段,广泛发布岗位信息、就业服务和政策法律信息,将岗位信息送到村到户;开展“转移就业百日行动”,每月召开2次专题会议安排部署各街道开展工作,要求深入村寨开展有针对性的转移就业组织动员,并对农村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制订专门措施进行重点帮扶。

三是认真落实水源区农村劳动力就业创业补贴政策。对松华坝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外出就业且符合条件者,给予600元—1500元的一次性补助,截至目前已兑付补助162人,9.72万元。对吸纳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就业且符合条件的在昆企业,每吸纳1人给予企业300元的一次性补助。对松华坝重点水源保护区居民或家庭到水源区外云南省内租地创业且符合条件者,按每亩每年给予一次性补贴500元(每户每年补贴合计总额最高不超过5000元),截至目前已完成资格审核443人,需补助资金221.19万元,资金已准备到位。

二、 工作成效方面

截至目前,开展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5431人(其中技能培训1181人,引导性培训4250人),转移就业482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新增收入3576万元。共接受272位农民工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经入户调查、资质审核筛选,已有135位农民工与银行签订了创业担保贷款合同,发放贷款1350万元;接受74位农民工申请贷免扶补贷款,现已有28位农民工与银行签订了贷款合同,发放贷款254万元。

三、 下一步工作计划

下一步,区政府将继续加大就业岗位公共服务供给,探索建立盘龙区务工人员服务平台;实施“点亮工厂”行动,建设“农户+农副产品+互联网”创业平台,认真落实“云岭全民创业”计划,开展“农业创业示范园”创建,建立创业共生机制等创业创新工程;确保全年农村劳动力转移就业0.3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0.737万人次,贫困人口技能培训不低于200人;农村劳动力转移输出到北京市朝阳区不低于30人,北京市及周边地区不低于30人;建成1个市级农业创业示范园,争创1个市级创业创新服务园区、1个市级众创空间和1个省级创业示范园区。

问题二:

背景: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基层反映就业培训任务指标与农民工需求,培训的技能工种与农民工就业愿望不完全匹配,培训专业单一,适应性强,就业培训对推动农民工就业和提高就业市场竞争能力作用不强。

问:区政府在安排就业培训时,是如何开展农民工就业愿望和就业培训需求前期调研的?在促进培训与就业衔接,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力方面下步有什么打算和安排?

答复:一是在拟定培训计划前期,通过广泛收集、听取街道社保所、涉农街道社区干部关于农民工就业愿望和就业培训需求方面的意见,来掌握农民工的就业愿望和就业培训需求。

二是今年以来,我们结合精准扶贫工作要求,深入贫困农户家中收集听取他们的意见。

三是通过对以往招聘会签约情况来统计农民工就业愿望和就业培训需求。

下一步在促进培训与就业衔接,提高农民工就业竞争力方面,区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开展工作:

一是在去除农民工后顾之忧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农村社区服务,针对农村留守儿童进行农村教育方面的改革。

二是发掘就地就近就业机会,引导农民工在家乡创业,以创业带动就业。

三是加强适合农民工的创业培训,加大农民工创业扶持力度。

四是高度重视农民工就业愿望和就业培训需求方面的调研,根据调研结论制定相应的培训计划,促进培训与就业的有效衔接。

问题三:

背景: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在建筑、大型超市、餐饮、休闲娱乐行业和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用工量大,企业方以人员流动频繁为借口,不签订劳动合同,购买社会保险等现象较普遍,用工不规范导致农民工合法权益难以得到保障。

问:根据《劳动合同法》、《社会保险法》和省市相关规定,区政府是如何督促、指导企业落实规范用工要求和加强农民工劳动合同管理的?社会保险参保情况如何?

答复:一、规范用工和劳动合同管理方面

一是开展劳动合同登记备案工作,规范农民工劳动用工管理,截至目前,辖区农民工劳动合同备案1.6096万人。开通24小时劳动者维权电话(0871­­—65629537),及时处理农民工投诉举报问题,截至目前,已接听电话7000余人次,受理各类案件300余件。

二是加大对用工密集型建筑领域的执法检查力度,2017年到目前受理群众来访45件,办结44件,结案率99%,6300家企业进行了劳动执法网上年审,未参加年审接受行政处罚112户,处罚金额82900元。

三是规范企业用工管理制度建立完善台账管理;督促建设领域密集型用工单位建立分账管理,实名制银行代发工资;保障完善建设领域共安装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39套(市政道路不适合安装除外),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46户。引导用工单位跟农民工签订劳动合同,购买工伤保险。实现维权层级制上报在公示栏设立“双公示”逐级进行维权。在建设领域设立农民工工资监督员。

二、 参保工作方面

截至目前,已办理98家建筑企业按项目参加工伤保险,参保人数近5万人,在全市居第一。辖区农民工参加企业职工养老保险、生育保险人数3.0678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9.4%;农民工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医疗保险5.4073万人,占总参保人数的23.64%。涉农办事处农村居民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8.262万人。全区城乡居民基本养老保险基础养老金于2017年1月第四次上调后达到每人每月100元,为全省最高。

问题四:

背景: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随着农民工维权意识的增强,涉及维护农民工劳动保障权益方面的投诉与反映不断增多,特别是企业不规范用工引发的社会保险、工伤认定与赔偿、福利待遇等方面的纠纷时有发生。

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劳动保障监察条例》和相关法律法规,区政府在畅通农民工维权渠道,落实相关法律、法规和政策,开展执法检查等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

答复:一是全面推进劳动保障监察“两网化”管理,畅通农民工劳动争议仲裁“绿色通道”。全区按照“两级执法、三级监管、四级责任”的思路已将全区划分为110个网格,建立了区、街道、社区三级劳动保障监察组织网络。

二是坚持“快立、快审、快结”原则,为农民工等弱势群体开通“绿色通道”,有效维护弱势群体的合法权益。截止2017年6月,涉及案件97件,涉及人数97人,挽回经济损失176万元。

三是不断创新农民工维权途径,成立盘龙区劳动争议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聘有专兼职调解员3名,至今共调解农民工案件10起,调解金额3.5万元。在全市各县(区)首家设立云南省农民工法律援助维权中心工作站,实现了服务农民工零距离。工作站配有8名维权专员,2017年以来,接待来访农民工500余人,为符合条件的15位农民工免费办理了援助手续。

四是充分发挥“服务直通车”的积极作用,将劳动者维权服务触角延伸至辖区重点楼宇企业,成功为重点楼宇昆明同德广场化解一起劳动争议纠纷,为急需手术治疗的90后农民工孟某挽回经济损失4.5万元。

问题五:

背景: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目前盘龙区注册登记市场主体8万户左右,区人社局在网统计企业6000余家,而区劳动监察队仅有5名在岗履职的行政执法人员,街道无专职执法人员,区级相关部门间联动机制不完善,现有力量难以全面履行劳动监察职责。

问:区政府在整合和充实执法力量,推动相关执法部门信息互通,工作协调推进,违法违规共同查处方面有什么考虑和打算?

答复:截止今年6月份,我区已排查建设领域在建工程项目170个,对存在欠薪隐患项目纳入监控;受理、办理各类行政案件177件,追发劳动者工资待遇582.3215万元,涉及劳动者805人;处理突发事件6起,涉及农民工182人,涉及金额1303万元。在这些已办理案件中,绝大部分都以农民工为主。针对代表反映的“人少事多”的情况,结合目前实际情况,区政府主要从提高效率、形成合力两个方面来考虑。主要采取了以下措施进行应对:

一是区政府出台《盘龙区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明确各职能部门的职责,避免推诿扯皮的现象发生;

二是成立农民工服务管理办公室(并加挂区农民工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和区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牌子),专人专职专办统筹协调解决工作落实中的重点难点问题;

三是抓好劳动监察机构队伍建设。力争区劳动监察队人员配备到位,探索在街道、主城区社区设立劳动保障监察派出兼职人员,主城区社区兼职人员不少于1人并相对固定。主要负责辖区内用人单位信息的采集、录入云南省劳动保障监察信息化平台,重点监控建设领域农民工工资支付情况,使劳动保障监察力量与清欠任务相适应,形成群防、群管、群治的工作局面。

四是落实联席会议制度和整体联动工作机制。定期召开联席会议制度,研判工作对策,落实工作措施。建立“预备队、讨薪队”,组织农民工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开展联动执法。实行24小时电话值班制度,确保投诉举报电话畅通和专人受理,做到有报必接、有案必查。对农民工反映的问题,做到第一时间调查处理。对突发事件坚持快立快办、专人专办、跟踪督办,切实维护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问题六:

背景: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由于农民工对维权知识、维权渠道了解的不多,事到临头不知道、不懂得如何依法维护自身合法权利,通过上访甚至妨碍社会管理秩序行为来表达诉求的现象时有发生。

问:区政府在农民工劳动权益保障法律法规和相关制度宣传教育方面做了哪些工作?成效如何?区政府在为农民工提供维权法律服务和法律援助,引导农民工依法依规按程序维权方面做了哪些工作?

答复:一是制定法制宣传常态化工作方案,深入企业、建筑工地、社区开展《劳动法》和《劳动合同法》相关政策宣传,2017年上半年,开展法制宣传进企业6次、进工地3次、进社区1次,发放宣传材料约3000余份。

二是强化法律援助工作。盘龙区法律援助中心年内举办开展包括农民工特殊群体在内的法律援助宣传活动8场次。通过12家街道法律援助工作站发放宣传资料,向社会公开的免费咨询电话、认真接待来人咨询。通过宣传咨询活动,努力提高农民工维权意识,让农民工了解基本的法律知识和收集证据的技巧 ,避免了农民工因为不懂法而陷入不利的境地。2017年上半年,共接待农民工法律咨询340余人次。

三是我区先后设立区教育局法律援助联络站、区法律援助云通司法鉴定便捷通道、区第一及第二看守所法律援助工作站、区少数民族法律援助绿色通道等5个法律援助工作网络平台。通过搭建平台建设,目前,盘龙区法律援助三级网络呈“1+24+97”工作格局,即由区法律援助中心为一级网络;12个街道办事处法律援助工作站(含法律援助窗口)和12个残疾人、未成年人、农民工等特殊群体及司法鉴定、看守所、监狱等特别机构法律援助联络站为二级网络,97个社区法律援助联系点为三级网络的工作网络。其中,盘龙区在12个街道办事处为民服务中心设立“法律援助窗口”。不论是老年人、残疾人还是农民工群体都能就近就便了解到法律援助。

问题七:

背景: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建筑安装、环卫和部分劳动密集型加工企业劳动保护制度不完善,教育和管理不到位,农民工在高温、粉尘、有害气体、噪音环境中和高空作业、机械操作过程中,没有或忽视安全防护措施,存在安全隐患和健康风险。

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的意见》和相关法律法规,区政府是如何督促和监督企业落实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教育培训,强化安全隐患排查整改和职业健康防护工作的?对不落实主体责任的企业是如何监管的?

答复:一是创新农民工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宣传方法。2017年上半年在云南法制报刊登安全生产宣传文章11篇,在出租车顶灯滚动播放安全生产公益广告20天,印发安全生产工作简报44期。推广使用“盘龙安监”微信公众号,已发布各类安全生产信息86条,关注达600余人次。

二是严格执行特殊工种持证上岗制度、安全生产培训与企业安全生产许可证审核相结合制度。督促企业对接触职业病危害的农民工开展职业健康检查、建立监护档案。建立重点职业病监测哨点,完善职业病诊断、鉴定、治疗的法规、标准和机构。

三是开展2017年安全生产月宣传咨询日活动。采取有奖问答、视频播放、展板警示等形式,发放各类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宣传手册10000余份,解答疑问、接待群众2000余人次,现场发动200余人关注 “盘龙安监”微信公众号。

四是重点整治工程建设等领域农民工工伤多发问题。2017年上半年,完成35个加油站安全隐患的排查整治,对昆明尽爽云花食品有限公司(涉氨企业)开展隐患整治专项复查,组织开展陶瓷生产和耐火材料制造及职业病危害重点行业专项治理工作,切实保护劳动者职业健康权益。将安全生产和职业健康保护纳入隐患排查系统进行管理,并督促企业落实隐患自检自查自改。今年我区安全生产信息化工作在全市取得三个第一:系统内录入“部门检查”及“专家检查”信息、企业基本信息完整度统计排名全市第一名。

问题八:

背景:从走访调研的情况看,近年来部分房地产、建筑和生活服务型企业在市场需求疲软、经营困难的情况下,因资金链断裂,可偿债资产不足导致停工、停业,甚至投资方和经营者跑路的事件时有发生,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难度加大,清欠效果不理想,存在引发社会不稳定因素的风险。

问:根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做好为农民工服务工作意见》、《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全面治理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意见》、《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和相关法律法规,区政府督促和监督企业落实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的情况怎么样?下步采取哪些措施防止可能出现的新增拖欠农民工工资现象?

答复:农民工工资支付工作事关千万农民家庭的幸福、社会的安宁以及党委、政府的形象,是一个德政工程、民心工程。区委、区政府历来高度重视,于2016年成立了清欠农民工工资工作领导小组,强化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准备金和应急周转金制度,并出台《盘龙区处置拖欠农民工工资突发事件应急预案》,从机构和制度上,统筹各部门工作,形成合力,参与推动有关政策措施的完善和落实,从宏观层面加强预防和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的组织领导和统筹协调,切实维护农民工合法权益,有效解决拖欠农民工工资问题。

2017年上半年,对6300家企业进行了网上劳动执法年审,对112家未参加年审的企业进行行政处罚,处罚金额82900元。安装劳动监察信息化管理系统39套,开设农民工工资专户46户,开设农民工工资保证金账户64户,缴存保障金共计11124.6万元,用于支付农民工工资与项目完工退还企业共计6524万元,现账户余额为4600.6万元,设立政府应急周转金账户,金额为200万元。

下一步,区政府将从以下几个方面重点抓好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

一是充分发挥农民工工资清欠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强化公安、人社、住建、工商等部门之间的配合与沟通。严格按照《云南省农民工工资支付保障规定》第十一条之规定执行,未按要求提交银行出具的农民工工资保证金交存凭证和建设领域用人单位的农民工工资准备金预存证明的,不得颁发施工许可证,不得批准开工报告。对拒不支付劳动报酬罪情形的案件,及时向公安机关移送;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大、时间长、性质恶劣的用人单位,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按照《劳动保障监察条例》有关规定向社会公布;对恶意拖欠、情节严重的,责令停业整顿、降低或取消建筑施工企业资质,直至吊销营业执照。

二是加强对辖区内用人单位的日常巡查和专项检查工作,掌握用人单位贯彻执行劳动保障法律法规的情况,及时纠正用人单位的违法违规行为,提高用人单位守法的自觉性。

三是继续加大农民工工资保证金制度建设。对管理规范、守法经营、从不拖欠工资的建筑企业予以减交工资保证金;对出现过欠薪恶性事件的企业,予以提高工资保证金存入比例。

四是依法加大打击恶意讨薪力度。对以讨要农民工工资名义,幕后操纵,敲诈勒索,恶意讨薪,制造群体性事件的和欠薪逃匿的行为,公安部门要主动介入,追究相关人员的法律责任,遏制歪风邪气,维护社会稳定。

五是坚持清欠工作常抓不懈。将解决拖欠建筑领域农民工工资工作作为每年整顿规范建筑市场秩序的重要内容。建立常态管理机制和全天候接待机制,重点开展建筑工地的情况调查,摸清建筑工程量、工程合同价、分包转包、工程款支付情况等,及时向有关部门及上级部门报告反馈项目状况及存在问题,采取相关措施,及时化解矛盾。对无故拖欠农民工工资数额较大、时间长、影响坏、性质恶劣的单位,加强联动执法,在依法进行处理的同时,列入“黑名单”管理,并向社会公布,必要时限制进入盘龙区建设市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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