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昆明市地铁工程建设项目房屋土地征收实施意见》(昆政办〔2015〕178号)文件要求,地铁4号线盘龙段周边征拆工作由盘龙区人民政府负责。
一、 项目基本情况
(一)项目规模
地铁4号线盘龙段周边征拆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涉及火车北站及东华站两个站点,共需拆除地上建构筑物20675.99m2,概算经费约25,010.354万元人民币,完成本项目实际共需资金36,010.354万元人民币。
(二)项目资金来源
为加快推进项目实施,确保本项目顺利进行,经区第十六届政府第4次常务会研究,原则同意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区城改局代表区政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办理相关购买服务,昆明市盘龙区杰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杰云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杰云公司向中国银行盘龙支行借款20,000万元,资金成本按不高于5.5%/年计算,期限不超过10年,共需资金31,000万元,上述费用由区政府通过购买服务方式逐年支付给杰云公司,期限10年;所涉项目资本金5,010.354万元由区财政安排拨付,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二、 提请审议事项
(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本项目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由区城改局代表区政府作为政府购买服务的购买主体,办理相关购买服务,由昆明市盘龙区杰云房屋拆迁有限公司作为该项目的承接主体。
(二)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将本项目所需购买服务资金36,010.354万元逐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并按照《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及时支付(具体以实际支付金额为准),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情况见下表。
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情况表 单位:万元
年 度 | 合计 | 项目资本金 | 购买服务资金 | 拨付方式 |
第1年 | 6110. 354 | 5010. 354 | 1100 | 财政资金拨付 |
第2年 | 1100 | 11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3年 | 1100 | 11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4年 | 3900 | 39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5年 | 3900 | 39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6年 | 3900 | 39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7年 | 3900 | 39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8年 | 3900 | 39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9年 | 3900 | 39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10年 | 4300 | 4300 | 财政资金拨付 | |
合计 | 36010. 354 | 5010. 354 | 31000 |
备注:此表为预计购买服务计划和所需资金,具体支付金额以实际发生数为准。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区长:梁 崑
2017年5月22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