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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会议须知
发布时间:2017-11-17 09:17
信息来源:

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四次会议须知 


一、 代表、列席人员、旁听人员、工作人员一律凭相关证件进入会场。各种证件要妥善保管,不得转让,如有遗失,请立即通知大会秘书处会务组。

二、 会议文件要妥善保管。会议规定要收回的文件,请按规定时间退回大会秘书处(由各代表团工作人员收交)。

三、 代表因事因病不能出席会议时,半天内应向代表团团长请假,需请假离昆或超过半天的要向代表团写出书面报告,经代表团团长审阅后报大会秘书处批准。编入代表团的列席人员、旁听人员应参加代表团会议,因故不能参加时,应向代表团团长请假,并经代表团团长批准。

四、 参加会议时,请区人大代表、列席人员和旁听人员佩戴出席证、列席证和旁听证提前进入会场,并填写会议签到卡交会场入口处工作人员。进入会场后,请按指定座位就坐,将通讯工具关闭或置于静音状态。

五、 参会人员要自觉贯彻中办、国办《关于领导干部带头在公共场所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在会场及公共场所带头不吸烟。

六、 参会人员不得携带易燃、易爆等危险物品进入会场。

七、 大会秘书处设在北京路2198号盘龙区行政中心2栋3楼区人大常委会机关。大会秘书处下设秘书组(63184375、63184341)、组织组(63184369)、宣传组(63184372)、议案组(63184364)、会务组(63172058)、简报组(63184345),分别负责大会有关工作事项。

八、 会议作息时间:上午 9:00时—12:00时

下午14:00时—17:30时

九、 大会期间参会人员凭餐券用餐。中午用餐时间为12:00时,1月30日中午在船舶酒店用餐;1月31日-2月1日中午在区级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用餐。需住宿的参会人员下午用餐时间为17:30时,1月29日-2月1日均在区级行政中心机关食堂用餐。

十、 会议期间参会人员如感到身体不适,请到会务组下设的医疗队就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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