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会主席团:
我就《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选举办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 关于补选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
2014年1月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选举产生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焦林同志因工作变动,2016年1月21日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 二十次会议决定接受焦林同志辞去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决定梁崑同志代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五条的规定,经中共昆明市委同意,提名梁崑同志为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由本次会议进行选举。
二、 关于候选人人数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五条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选举区长时,“候选人数可以多于应选人数,也可以同应选人数相等,选举办法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决定”的规定,本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提名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1人。根据《选举办法(草案)》规定,由大会主席团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进行等额选举。
三、 关于提名候选人
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一条和本次大会选举办法的规定,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代表可以在本代表团联合提名候选人,也可与其他代表团的代表联合提名。主席团成员对主席团提名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候选人,已行使了提名权,不再参加代表的联合提名。
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出的候选人,本人表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撤回提名;如果提名人不同意撤回,则应将所提人选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代表说明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情况,请代表在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时予以考虑。
四、 关于通过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数超过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的人数,必须进行预选。因此,本次会议选举办法规定,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本次大会选举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候选人数,按本次会议选举办法第六条的规定,由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以代表团为单位,由代表团团长或者副团长主持,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由大会秘书处统一计票并报告主席团。主席团根据预选中得赞成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选举办法第三条规定的候选人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提交大会进行等额选举。
五、 关于选举的监票人、总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
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工作的实际需要,选举办法对选举的监票人、总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如何产生及职责作了规定。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监票人5名,主席团从5名监票人中提名总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须提交大会通过。计票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以上说明,请主席团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