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2月18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
第一次会议主席团第一次会议上
大会副秘书长 刘弋华
大会主席团:
受大会常务主席的委托,我就《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办法(草案)》作如下说明:
一、 关于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的名额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以下简称《地方组织法》)第六条、八条、二十一条的规定以及省人大常委会的决定,盘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进行换届选举,应选举产生新一届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盘龙区人民法院院长,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根据中共盘龙区委的建议,本次会议选举区人大常委会主任1人、副主任4人、委员26人;选举区人民政府区长1人、副区长6人;选举区人民法院院长1人;选举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1人。
二、 关于候选人的提出
1.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一条的规定,各项职务候选人由大会主席团提名或者代表10人以上书面联合提名。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同主席团提出的候选人具有同等的法律地位,必须依法列入候选人名单,由大会主席团依法将所提候选人名单提交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大会主席团提名的候选人人数,每一代表与其他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人数,均不得超过应选名额。
2.代表联合提名候选人,可在本代表团联名,也可与其他代表团的代表联名。主席团成员对主席团提名的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候选人,已经行使了提名权,不再参加代表的联合提名。
3.代表联合提名的候选人,本人表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应当尊重被提名人的意愿,撤回提名;如果提名人不同意撤回,则应将所提人选列入候选人名单,同时向代表说明本人不愿意接受提名的情况,请代表在酝酿、讨论正式候选人和投票选举时予以考虑。被同时提名为两种以上职务的候选人,由主席团征求提名人和被提名人的意见,确定其中一种职务的提名;如果提名人和被提名人意见不一致,由主席团根据较多数代表的意见确定。
4.根据《地方组织法》第四十一条的规定,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委员,必须是本届人大代表。
5.《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二款规定“换届选举本级国家机关领导人员时,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不得少于两天”。因此,提名、酝酿候选人的时间安排了两天,选举办法(草案)将提名推荐候选人的截止时间定为2017年2月21日上午10:30分是合适的。
三、 关于正职的选举
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盘龙区人民法院院长、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候选人人数,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一般应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如果提名的候选人只有1人,也可以等额选举”的规定,本次会议大会主席团提名的上述候选人各为1人,经全体代表酝酿、讨论后,如果没有提出新的候选人,就进行等额选举。
四、 关于副职和人大常委会委员的差额数
1.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盘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的候选人人数,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候选人数应比应选人数多1人至3人”的规定,副主任、副区长候选人比应选人数各多1人,进行差额选举。
2.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委员候选人人数,根据《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应比应选人数多十分之一至五分之一,由本级人民代表大会根据应选人数在选举办法中规定具体差额数,进行差额选举”的规定,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规定,委员比应选人数(26人)多十分之一,即29人,差额3人,进行差额选举。
五、 关于通过预选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
按照《地方组织法》第二十二条第一款的规定,如果提名推荐的候选人数超过法定的或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规定的差额数,必须进行预选。因此,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规定,如果提名的候选人数超过本次大会选举办法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时,按本次大会选举办法(草案)第七条的规定,由大会主席团将全部候选人名单提交代表酝酿、讨论后,以代表团为单位,采用无记名投票方式进行预选。由大会秘书处统一计票并报告主席团。主席团根据在预选中得票多少的顺序,按照本办法(草案)第四条规定的差额数,确定正式候选人名单,再进行选举。
六、 关于选举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及其他
1.根据本次会议选举工作的实际需要,选举办法(草案)对选举的总监票人、监票人和计票工作人员如何产生及其职责作了规定。选举设监票人7名,其中总监票人1名。监票人由代表团在不是候选人的代表中推荐,主席团从中提名总监票人1名。总监票人和监票人提交大会通过后依法履行职责。计票工作人员由大会秘书处指定。
2.选举以无记名投票方式分场次进行。代表对选票上的候选人,赞成的,在候选人姓名右侧符号栏内划“○”;反对的,在候选人姓名右侧符号栏内划“×”;弃权的,不划任何符号。另选他人的在“另选他人姓名”栏下空格内写上另选人的姓名,并在其姓名右侧的符号栏内划“○”,不划“○”的另选人无效。赞成的人数(含另选他人数)不得超过应选人数。
以上说明和选举办法(草案),请一并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