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办法(试行)》的规定,2015年7月28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司法局2013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调查测评情况的报告,并在审议的基础上,对区司法局的工作满意度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测评满意率为90.5%,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评议认为:2013年以来,区司法局在区委、区政府的正确领导下,严格执行司法行政工作相关法律法规,认真贯彻上级司法行政部门的工作部署和要求,紧紧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总体安排,认真履行工作职责,自觉接受人大监督,普法宣传、人民调解、社区矫正和基层法律服务工作成绩突出,在维护盘龙经济社会法治环境,保持社会稳定,促进和谐发展工作中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肯定区司法局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区司法局在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常态化普法宣传和普法阵地建设还要进一步加强。基层普法教育师资力量相对薄弱,普法教育形式较为单一,普法宣传效果不够理想;二是人民调解工作的宣传还要进一步加强。调解员专业知识和业务技能还不能适应日益纷繁的调解业务工作需要,人民调解员培训工作需不断改进和强化;三是社区矫正工作制度还要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人员业务能力还要不断提高。涉农街道社区矫正对象居住分散,落实矫正对象的帮教措施难度较大;四是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及其从业人员的教育和管理还要进一步加强。律师事务所、法律服务所与社区结对挂钩服务工作还需不断加强和深化。群众对法律援助知识的了解还不够全面。
会议要求
一、 进一步加强普法宣传队伍建设,充分利用宣传媒体,构建常态化普法平台,创新普法方式,优化普法内容,注重普法实效,扩大普法宣传影响力。
二、 进一步加强人民调解职能、作用和工作成效宣传,强化人民调解员业务知识和调解能力培训,完善人民调解联动联调机制,提升基层调解组织矛盾纠纷化解能力,扩大人民调解工作覆盖面。
三、 进一步完善社区矫正工作体制,着力加强社区矫正工作队伍建设,协调动员各方力量联动帮教,不断完善信息化监管手段运用,保证刑罚执行可管可控,对违反社区矫正管理规定的,及时提请决定机关处理。
四、 进一步加强律师职业道德和执业纪律教育,强化管理,规范服务,着力拓展基层法律服务,促进法律工作者主动服务,优质服务,大力开展法律援助工作宣传,扩大法律援助受助面,以优良服务提高影响力。
关于松花、阿子营司法所业务用房不达标;托管的滇源、阿子营司法所政法专项编制不足、部分基层司法所工作人员配备不齐;加强社区矫正工作人员队伍建设;农村社区(村)调解委员会主任补贴偏低等方面的评议意见,区人大常委会将专题向区政府提出书面建议。
区司法局要以本次人大工作评议为契机,促进工作作风、工作效能的进一步转变、提升。对工作评议意见要予以高度重视,认真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强化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区司法局整改工作方案和整改落实情况按工作评议方案要求报区人大常委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