按照区人大常委会2015年工作要点安排,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开展工作评议的办法(试行)》的规定,2015年7月28日,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认真听取和审议了区园林绿化局2013年以来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测评组调查测评情况的报告,在审议的基础上,对区园林绿化局的工作满意度按“满意、基本满意、不满意”三个等次进行了无记名投票测评,满意率为76.19%,测评结果为满意。
会议评议认为,2013年以来,区园林绿化局认真贯彻执行国家、省、市相关法律法规,围绕区委、区政府的中心工作和总体部署,结合自身职能工作,以创建国家生态园林城市为目标,认真履行职责,不断挖掘绿化潜力,拓展城乡园林绿化空间,使我区绿化率得到提升,绿地面积不断扩大,为改善盘龙区生态环境,加快生态盘龙建设发挥了积极作用。
在肯定区园林绿化局工作成绩的同时,指出区园林绿化局工作中存在的不足:一是对建成区范围内绿化管养维护的监督指导不够;二是绿化考核机制还需完善;三是调查处理破坏园林绿化执法力度需加强;四是服务水平和服务质量还需提升;五是要加大园林绿化法制宣传力度。
会议要求:
一、 进一步抓好园林绿化规划编制,认真谋划园林绿化工作。要加强对我区绿化工作的总体研究,认真编制好园林绿化的规划,科学规划、合理布局,因地制宜,不断创新工作方法,打造优美的人居环境。
二、 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绿化管养水平。要充分发挥牵头作用,加强绿化管养的监督指导,落实责任,强化考核,使园林绿化更好服务于我区经济社会发展的需要。
三、 进一步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规范行政审批行为,加大工作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的公示,增强工作的透明度,提高行政效能,提升服务水平。
四、 进一步加强与执法部门配合,加大对损绿、侵占绿地等损坏园林绿化违法行为的执法力度,巩固绿化成果。
五、 进一步加大园林绿化法制宣传,促进广大市民树立爱护城市绿化的意识,引导市民积极参与建绿护绿爱绿的活动。
区园林绿化局要高度重视工作评议意见,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方案,强化组织领导、分解工作任务、明确责任分工、细化工作措施、落实整改时限、加强督促检查,确保整改工作取得实效。落实整改方案和整改情况按规定时限报区人大常委会。并要以此次人大工作评议为契机,不断促进本单位工作作风转变,进一步提高工作效能,抓好各项任务目标的落实,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做出更大的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