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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对《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清洁小流域运行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的工作整改措施
发布时间:2017-11-17 14:50
信息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根据区人大2015年工作的统一部署,2015年9月期间,区人大通过现场查看、听取汇报等方式对盘龙区生态清洁小流域运行管护工作情况进行了视察,并于2015年9月28日区人大第十五届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上,听取和审议了钱宏俊副区长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清洁小流域运行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了专题询问。

按照2015年 9月28日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59次主任会议审定下发了《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生态清洁小流域运行管护工作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要求,现将相关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如下:

一、 建立健全以改善水环境为目标的生态清洁小流域长效管护机制和目标任务考核机制,严格执行管护、考核标准,规范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和管护。

整改措施:

(一)结合盘龙区实际,制定《盘龙区生态清洁小流域管护运行办法》,明确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工作职责,建立以改善水环境为目标的生态清洁小流域长效管护机制和目标任务考核机制

牵头责任单位:区水务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区环保局、区城管局、区农林局 、区科信局

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

(二)严格参照考核标准,提高小流域运行管护要求,加强日常管护的监督力度,规范生态清洁小流域的建设和管护;同时加强对管护人员的业务技能培训,建立有效的专业化管理模式,确保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

责任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坚持

二、 加强小流域水质监测,完善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为不断改善流域片区水质提供科学依据。

整改措施:

规范监测与评估指标体系,建立长期、定期水质监测和评估的长效机制,其中在枯水期和丰水期加强对小流域进水口和出水口的水质监测,监测数据提供给各职能部门和辖区街道办事处,作为科学管理和实施目标考核的依据。

牵头责任单位:区环保局

责任单位:各相关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6年6月30日

三、 切实落实资金保障,有效整合资金并加大投入,建立专业化管理模式,加强管护队伍建设,确保村庄污水处理设施设备正常运行、村庄保洁工作全面到位、各项管护工作正常开展,维护生态清洁小流域生态系统的良性循环。

整改措施:

(一)加强与省、市级各单位对接,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投入,逐年调整财政资金投入,确保生态清洁小流域的资金保障到位;同时加强资金整合统筹力度,强化资金使用效率。

责任单位:区财政局、区水务局

完成时限:长期

(二)严格执行“组保洁、村收集、街运转、区处置”的机制,确保村庄保洁工作全面到位。

责任单位:区城管执法局

完成时限:长期

四、 以改善水环境为前提,坚持保护和发展并重,制定符合小流域片区发展的产业规划,积极推进农业产业结构转型,大力实施绿色、生态、环保的农业项目,促进小流域片区经济的可持续发展和农民增收致富,充分发挥清洁小流域的生态效益、社会效益和经济效益。

整改措施:

(一)从小流域区域土地布局、生产布局、种植结构的实际出发,制定适合片区发展的产业结构调整政策,同时通过农技推广,不断更新完善新型农业技术,不断提高种植等产业的产值。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配合单位:属地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

(二)加快美丽乡村建设,改善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大力发展乡村生态旅游。

责任单位:区农林局、属地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2015年年底

(三)认真落实市委、市政府关于松华坝水源区生产生活补助政策,贯彻执行各项支农惠农政策,切实抓好农资综合补贴、良种补贴、农机购机补贴等各项支农惠农政策的落实,保证各项补贴资金按时足额发放到种粮农民手中,保护和调动种粮农民的生产积极性确保粮食生产安全。

牵头责任单位:区农林局

责任单位:各街道办事处

完成时限:长期

五、 工作要求

(一)高度重视,落实责任。各部门、街道办事处主要领导是整改工作直接责任人,要负总责,亲自抓,确保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整改任务。

(二)协调联动,积极整改。各部门、街道办事处务必加强协调沟通,不推诿、不扯皮,不得避重就轻,敷衍了事,严格按照整改措施要求及时限将各项工作落实到实处,落实到点上。

(三)建章立制,巩固成果。建立健全各类规章制度,不断巩固和扩大整改成果,形成相互衔接、相互配套的长效工作机制。同时,及时将整改进展情况及整改成效,向区人大进行汇报。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15年11月1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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