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盘龙区园林绿化局关于对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 意见整改落实情况的报告
发布时间:2017-11-17 14:59
信息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区人大常委会:

2015年7月28日召开的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对我局进行了工作评议,提出了中肯的建议和意见。现将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加强领导,明确责任,确保整改落实到位

我局高度重视区人大常委会提出的意见和建议,及时召开会议分析研究。制定了《盘龙区园林绿化局落实区人大工作评议意见整改工作方案》,确保整改工作落实到位。一是成立由局主要领导任组长,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整改工作领导小组,全力推进、检查、落实整改工作。二是围绕整改的问题,明确责任领导、责任科室、责任人及整改时限,按照立行立改、限时整改的要求落实。三是搞好发动,统一思想,提出了“高度重视、确保成效、强化责任、建立制度、完善机制、着眼长远”的整改工作要求。

二、 围绕重点,突出成效,确保整改工作的质量

整改工作紧紧围绕园林绿化规划编制,完善管理长效机制等方面展开。对以下问题进行了整改。

(一)园林绿化规划编制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提出“进一步抓好园林绿化规划编制,认真谋划园林绿化工作”的意见。我局认真落实了以下工作。一是根据市园林绿化局编制的城市绿地系统规划,提前谋划城市绿地建设,上报了2016年园林绿化工作计划。二是向区规划分局、区环保局提供了绿化普查成果,配合完成区“十三五”规划及生态环境建设编制工作。三是按照《盘龙区2015年园林绿化工作实施方案》的安排部署,挖掘绿化潜力,拓展绿化面积,于2015年11月30日(规定完成时间内)新增添城市绿地85.84公顷,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107.3%;种植胸径8cm以上乔木2.97万株(其中景观大树2267株),完成市下达任务数的297%。四是开展园林绿化工作调查,深入区属相关部门和街道办事处,调查园林绿化建设及管养的情况,力所能及地解决实际问题,核拨拓东等8个城区街道办事处补换栽经费50万元。五是多渠道投资建绿,由企业投资1.29亿元,建设附属绿地面积合计21.54公顷。六是坚持审验标准和景观协调的原则,通过对45个新、改、扩建项目附属绿化工程项目的审验工作,着力逐步打造具有盘龙特色的景观绿地。

(二)完善长效管理机制

区人大常委会工作评议提出的“进一步完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提升绿化管养水平”的意见,我局及时制定了《盘龙区2015年绿化管养巡查考评办法》,从强化职责,完善规定,加大整改及处罚力度方面,对考评工作进行了补充和完善。同时改进考评方式,建立市、区联合周考评长效机制。对考评存在问题限期整改,整改结果与管养经费兑现挂钩。定期召开全区园林绿化工作例会,通报绿化建设及绿化管养考评情况,对存在问题提出解决的方式和办法,强化园林绿化工作全区“一盘棋”的思想,共同为完善长效管理机制献计献策。进一步改进工作方式,按照技术规范的要求,对辖区内的穿金路、龙泉路等6条重要城市道路的11480株行道树,进行了统一规范修剪。根据区政府关于城市景观提升及环境综合整治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省、市联动“绿化昆明·共建春城”活动,实施了北京路“南磷集团”地块绿地建设,建设面积2150平方米。对北京路、一环路等5条道路按照增值花灌木、色叶植物的提升要求,种植黄冠菊、金森女贞等色叶植物合计75.9万株。同时通过努力完成建设和管养工作,得到市级建设、管养“以奖代补”资金390万元。

(三)加强队伍建设,完善内部管理

面对在编在职人员少,绿化协管员变动大的实际,进一步做好绿化协管员的稳定工作,提高他们工作的积极性和较长时间坚持的信心。依据《昆明市城镇绿化条例》及现行政策规定,再次梳理规范了权力清单的内容,对行政审批和管理服务事项,进行了更加细致的规范,完善和落实了一次性告知制度,公示了职能职责,工作流程,工作时限等。增强了工作的遵照度。采取以会代训的方式,分批组织行政审批审核人员,参加审批项目专家评审会,通过专家的指导,提高审核人员的业务水平和工作能力。

(四)加强与执法部门配合

针对联合执法力度不够的问题,我局与区城市管理综合执法局就联合查处损毁、侵占绿地等违规行为进行了对接和沟通,确定了联合执法的相关方式。一是建立和完善查处联动机制,互通工作信息,双方加大巡查、检查的力度,查处中通力合作,密切配合,共联合查处金尚俊园等未批先建项目6个。二是对园林绿化方面的举报、投诉问题,及时做好现场核查,取证工作,在较短的时间内完成查处工作,同时向举报、投诉人反馈查处的情况。三是结合新、改、扩建项目竣工绿地验收工作,邀请辖区街道办事处相关人员参与了15个项目绿地验收,验收后由辖区街道办事处列入日常监管。并要求建设方作出永久保护绿地的承诺。四是建立查处理赔机制,指定专人负责,及时处理交通肇事损毁绿化案件45件。

(五)加大园林绿化法制宣传

我局从加大园林绿化法制宣传的实际出发,积极开展了以下工作。一是利用宣传栏、政府网站等广泛宣传园林绿化法规及规章。二是有针对性收集印制了100册《园林绿化法规及相关规章汇编》,通过街道办事处进行宣传。三是利用区政务中心绿化窗口,向服务对象进行宣传。四是举办两期培训,对52名办事处绿化专干、绿化协管员及绿化管养单位负责人,进行了为期4天的法制宣传以及管养技术规范和实际操作培训。

三、 巩固成效,着眼长远,努力开创园林绿化工作新局面。

我们深深的体会到,只要勇于面对问题,敢于不断的解决问题,才能保证工作的顺利开展,才能保证工作的质量,才能有效促进绿化事业的发展。下一步我局将下大力巩固整改成效,创新开展工作,强化责任,建立制度,完善机制,长期坚持,用不懈的努力,推进全区园林绿化事业的发展,努力开创园林绿化工作新局面。通过近半年的努力,我局的整改虽然取得了一定的成效,但与区委、区人大、区政府的要求还有一定的距离,生态文明建设仍任重道远。在今后的工作中,我局将以区人大常委会评议意见和建议为基础,不断查找工作中存在的不足,强化整改,建立行之有效的长效工作机制,用制度管人、用制度管事,不断解决建设和管养中出现的难题。

尊敬的汪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人大代表,感谢区人大常委会对我局工作的监督、关心、支持和帮助,我们将不负区人大常委会的重托,科学合理制定全区城市绿地建设计划,逐步实现精细化管养目标,不断完善内部管理,不断改进工作作风,提高服务质量和水平,用园林绿化工作的成效,为盘龙经济社会发展贡献一份力量。


二〇一五年十一月三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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