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对<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2015年城市更新改造中安置房建设交付情况的报告>的审议意见》(盘人〔2015〕48号)要求,经区政府研究,现将相关问题的整改措施及整改落实情况汇报如下:
一、 盘龙区2016年城市更新改造中回迁安置房建设交付情况
(一)盘龙区2016年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进展情况
截至目前,全区共有78个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涉及76个城中村,2个旧城)。其中,58个项目修详规通过市规委会审批,有40个项目启动征迁工作,累计完成签约13600户,拆除地上建(构)筑物面积约716.09万平方米。46个项目启动安置房建设,投入建设资金约113亿元,安置房总建筑面积371.75万平方米。全区共有30个项目完成土地交易。
(二)盘龙区2016年城市更新改造回迁安置房建设交付情况
截至目前,46个已启动安置房建设的改造项目中,已有24个项目交付安置房,涉及安置户数9876户,安置房套数14760套,安置面积约157.4万平方米;已竣工或基本建成项目10个;在建项目12个(唐家营村B地块、任旗营金汁河西片区、栗树头二期、小坝东西村七号地块建设不计个数[①])。
1. 安置房建设情况
目前,有12个项目正在进行安置房建设,涉及安置户数5047户,面积约124.43万平方米。其中,清水河村、苏家村及东站新村等3个项目全部或部分封顶断水。上坝片区(上坝村、竹园村、回龙村)、羊肠小村、小坝东西村(七号地块)、唐家营村B地块等4个项目正在进行主体工程建设。新草房村、昆纺片区(一号地块)等2个项目正在进行地下室建设。龙头村(一期)项目正在进行基础施工。东庄前村、马家营村等2个项目完成了部分渣土清运及场地平整。
2. 安置房交付情况
目前,有6个项目已完成安置房的选房工作,分别是:清泉村、刘家营村、苏家村东站新村、栗树头(一期)、蒋家营村、小厂村(天宇广场)、云波片区,其中小厂村(天宇广场)[②]、云波片区[③]不计个数。
(1)2016年安置房交付工作情况
①已完成安置房交付工作的项目
小坝东西村改造项目(6号地块)安置房已于2016年9月交付使用,共安置户数597户,交付安置房套数949套,面积约9.73万平方米;
中坝片区改造项目涉及张家寺村、雨树村的安置房已于2016年9月交付使用,共安置户数537户,交付安置房套数1205套,面积约12.1万平方米。
②已完成安置房选房工作的项目
刘家营村改造项目已完成安置房选房工作,涉及安置户317户,共选安置房套数1045套,安置房面积约10.7万平方米;
苏家村东站新村改造项目已完成安置房选房工作,涉及安置户1149户,共选安置房套数1149套,安置房面积约10万平方米。
清泉村改造项目已完成安置房选房工作,涉及安置户313户,共选安置房套数1057套,安置房面积约10.72万平方米;
③年内计划启动安置房选房工作的项目
周家营石闸村改造项目计划于2016年12月启动安置房选房工作,涉及安置户数314户,计划交付安置房套数364套,面积约3.64万平方米。
东华北区老旧住宅小区计划于2016年12月启动安置房选房工作,涉及安置户数263户,计划交付安置房套数346套,面积约3万平方米。
(2)剩余22个未交付项目计划
2017年:苏家村东站新村、周家营、石闸村、刘家营村、东华老旧小区等11个项目共需交付安置房4734户10272套,面积约96.49万平方米。
2018年:上坝片区(中坝村、郑家村、上坝村、回龙村、竹园村)、龙头村(一期)等8个项目共需交付安置房3459户、10864套、面积约100.4万平方米。
2019年:马家营、昆纺片区等3个项目共需交付安置房1231户2673套,面积约26.16万平方米。
3. 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情况
全区共14个改造项目启动回迁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其中,张官营村等7个项目已完成2746套回迁房产权证办理;老李山村、任旗营村等4个项目982套回迁安置明细正在报批申办,三竹营村等3个项目正在开展项目验收、办证资料收集和免税申报等前期工作。
4. 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建设情况
在推进项目安置房建设的同时,同步建设了一批公共服务配套设施。目前,全区共建成幼儿园12所共123班(面积3.88万平方米)、小学8所共210班(面积5.36万平方米)、中学1所共60班(面积2.7万平方米),垃圾转运站21座、公厕30座、医疗卫生服务站8个、生鲜超市17个、社区用房24个,建成公共绿地26.94万平方米、公共道路25.5万平方米。部分学校、幼儿园、道路已移交并投入使用。
5. 安置过渡费发放情况
我区目前共22个项目涉及9254户需发放安置过渡费,截止2016年11月22日,共发放过渡费135149.01万元,其中,正常发放安置过渡费项目5个,涉及已签约户数3418户,累计发放过渡费49658.83万元。逾期未发放安置过渡费项目17个,涉及拖欠户数3326户。按照回迁安置补偿协议约定的安置房交房时间,目前共有11个项目正按照协议约定计发双倍过渡安置费。
二、 《2015年城市更新改造中安置房建设交付情况审议意见》的整改落实情况
(一)审议意见1:依规履程,稳中求进。严格按照相关法律法规要求,稳妥有序推进回迁安置房建设,加强对参与开发的社会投资人的审核把关,进一步规范和完善社会投资人准入和退出机制,做好项目风险评估,充分保证回迁户的合法权益。
整改落实情况:
1. 落实责任,有序推进回迁安置房建设交付
将安置房建设及交付工作作为重点工作纳入了《2016年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工作计划》,即:2016年计划启动周家营石闸村(二期)等2个项目安置房建设、做好小坝东村及小坝西村(6号地块)等5个项目安置房交付工作、全力推进苏家村及东站新村等8个项目安置房主体工程续建以及做好新发村等4个改造项目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工作。并明确安置房建设及交付的责任单位、配合单位、责任人及完成时限,为有序推进回迁安置房建设交付工作提供有力保障。
2. 完善制度,加强项目规范管理
我区在2016年针对安置环节专门制定了《盘龙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超期支付两倍临时安置费计入土地成本的规定(试行)》、《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工规证办理流程》等政策文件,为有序推进回迁安置房建设交付工作提供政策支持。
3. 深入研究,完善社会投资人进入退出机制
为规范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社会投资人的退出行为,根据昆明市人民政府办公厅《社会投资人参与昆明市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退出办法》(昆政办〔2015〕35号)相关规定,区政府于2016年8月制定下发了《社会投资人参与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退出工作流程(试行)》。目前,马家营改造项目正按照流程开展社会投资人退出工作。
(二)审议意见2:总结经验,创新探索。加强前期调查研究,深入分析研究项目建设中出现的问题和困难,完善相关措施,不断加大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加大对街道和相关部门的统筹、协调力度,加快回迁安置房“房屋产权证”、“土地证”两证的办理,加强对工程质量安全和资金的监管,强化跟踪检查,确保工程按时按质按量完成,建好民生工程。
整改落实情况:
1. 研究分析,探索回迁安置新方式
区政府于2016年9月下发了《盘龙区城市棚户区改造货币化安置实施细则》,细则中完善了货币化安置方式,增加了政府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安置、政府组织安置对象购买普通商品住房安置的方式,同时也拓宽了原来原址产权调换安置的方式。
2. 联动协作,加快安置房不动产权证办理
自2016年7月1日起,针对住宅(含安置房)“两证”变为“一证”(不动产权证)后,为进一步做好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办证工作,研究新政策出台后回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工作,2016年10月13日召开了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回迁安置房不动产登记办理工作会议,邀请市住建局产权处、市不动产登记中心相关领导对办证工作进行政策讲解及业务指导,积极推进安置房办证工作。
3. 扩宽渠道,加大资金融资力度及方式
一是加强向国开行棚户区贷款,已有5个项目纳入市保障房公司融资打包范围,国开行正在审核。二是向市政府申请12亿以购代建贷款资金,成立了盘龙区以购代建资金使用管理领导小组,按照“救急”原则,采取“资金滚动不闲置”的方式,按街道(平台公司)申报、领导小组会审、区政府常务会审核批准的流程,对资金保障出现“瓶颈”的项目进行资金贷款,目前第一批以购代建资金贷款6个项目(新草房村、清水河村、周家营石闸村、刘家营村、龙头村、东华北区老旧住宅小区)已经区政府常务会研究通过,将拨付5.6亿以购代建贷款资金。三是在申请市政府后续贷款后,采取“前期划断、后期投资”或其它方法,对资金断裂彻底无法推进项目进行扶持,确保回迁安置房建设及交付。
4. 严格监管,确保安置房建设质量
由区住建局牵头,加强回迁安置房建设工程进度、质量标准、审核验收、竣工等各环节监管,严格落实回迁安置房质量终身责任制,按照安置房建设标准实施定期不定期质量巡视和专项检查,严格控制关键工序、核查原材料,确保回迁安置房质量。
5. 分批处理,重点处置改造项目的遗留问题
区委、区政府制定、印发了《盘龙区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建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实施方案》(盘通办〔2016〕95号),成立由区委、区政府主要领导挂帅,区级分管领导担任副组长,相关部门为成员单位的盘龙区城中村改造及旧城改建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五个工作组和一个办公室,根据项目情况分别设立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小组(区级分管领导担任组长、街道办事处党政主要领导担任副组长),以维护社会稳定、稳妥推进后续工作、切实解决民生问题为目标,分步分类有序推进,有效解决项目遗留问题。目前清泉村、栗树头村、桃园村、蒋家营村及南亚之门等5个项目列入第一批遗留问题处置范围,相关工作正在有序开展中。
(三)审议意见3: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掌握不稳定因素,积极化解矛盾纠纷,确保社会和谐稳定。
整改落实情况:
1. 畅通渠道,准确判断,了解掌握项目相关情况
根据项目推进实际,了解掌握我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相关情况,提前研判不稳定因素,畅通群众诉求渠道,及时掌握群众意愿,有利工作推进,化解社会矛盾,并定期或不定期对我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涉及的安置房建设交付、项目停工情况、过渡费发放等问题进行梳理汇总、分析研判,依据国家、省、市相关规定逐项提出了对策建议。
2. 化解矛盾,加强联动,抓实项目纠纷调处工作
建立和完善街道和各部门之间的信息互通和工作联动机制,及时共享维稳舆情信息,共同做好维稳工作。按照“早预防、早发现、早处理、早解决”的原则,采取“拉网式、兜底式、全覆盖”的方式,对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中的不稳定因素进行摸底排查,密切关注倾向性、苗头性问题。严格落实划片包干、领导包保责任制,进一步加大矛盾纠纷调处力度,确保矛盾纠纷排查一件、化解一件、稳控一件、落实一件,同时,制定维稳应急预案,进一步提高处置城市更新改造项目中各类不稳定事件的能力,做到响应及时、处置及时,将不稳定因素稳控在基层,切实维护公共利益和社会秩序,保持社会和谐稳定,避免群体性事件发生。
3. 加强宣传,积极引导,维护人民群众合法权益
加强城市更新改造宣传工作。一是加大宣传力度,让群众充分了解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对城市、对群众生活所产生的良性影响,消除群众对立思想、对抗情绪,主动参与到城市更新改造中来;二是加大对城市更新改造政策宣传解释工作,引导被征迁群众合理提出补偿诉求,减少“钉子户”的出现,保障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平稳有序推进;三是加强对国家信访条例等相关规定的宣传解释工作,引导被征迁群众逐级、合理反映诉求,有效减少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三、 存在问题
(一)企业资金链断裂,项目被迫停工。目前,在启动开工建设的46个改造项目中,有栗树头村一期、蒋家营村、清泉村、羊肠小村、小厂村(天宇广场)、清水河村等6个项目由于企业资金链断裂,后续保障资金不足,项目安置房处于停工状态,导致难以在约定时限内对被拆迁户进行安置,极易引发社会矛盾。
(二)过渡费拖欠发放,引发群众不满。目前,全区共有22个改造项目需发放安置过渡费,其中,正常发放安置过渡费项目5个,逾期未发放安置过渡费项目17个,涉及拖欠户数3326户,存在很大的不稳定因素。
(三)单方面把持项目,项目停滞不前。在城市更新改造工作中,有部分项目规划编制、征迁工作等已基本完成,但由于参与改造企业自身的原因,导致项目一直处于停滞不前的状态,且参与企业既无意愿退出改造仍把持项目,又不愿积极做出努力推进项目。需尽快完善参与企业进入退出机制,依法顺利推进城市更新改造。
(四)百姓得不到安置,影响民心稳定。由于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影响,企业融资难,资金回笼慢,导致项目建设周期长,被征迁户无法按协议约定时限得到妥善安置,引发社会矛盾较大。需进一步抓实项目纠纷调处,维护老百姓的正当权益。
四、 下步工作打算
(一)加强组织领导,破解难题。为妥善解决处置清泉村、栗树头村等城中村改造项目遗留问题,建立各项目遗留问题处置工作小组,及时了解和掌握项目工作进展,对项目推进中遇到的问题和困难,积极了解、主动服务,及时协调、会商会研,确保项目顺利推进。
(二)确保过渡安置,稳定民心。年内拟制定《社会投资人参与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后续资金保障评估指导意见》,作为评判社会投资人后续资金有无保障的重要依据,有利于启动社会投资人退出机制。同时,为加强督促市区平台公司、社会投资人严格履行合同,按时足额发放过渡费以及交付安置房,确保社会稳定,年内拟制定《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安置过渡费保障发放指导意见》。
(三)完善工作机制,严格退出。为更进一步规范社会投资人参与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进入和退出的行为,优化投资环境,提高进入门槛,依法顺利推进城市更新改造项目,防止项目资金链断裂,严格进入程序,公平公开公正招选社会投资人,把有品牌、有实力、有诚信的企业招选参与城市更新改造工作,年内拟制定《盘龙区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社会投资人进入和退出指导意见》以及《盘龙区招选城市更新改造项目社会投资人程序及流程》两个文件。
(四)妥善调解矛盾,维护稳定。进一步畅通和拓宽群众信访诉求渠道,加强对群众的沟通与交流,使群众的合理诉求得到及时答复和解决,把不稳定问题解决在基层,化解在萌芽状态,有效防范群体性事件的发生。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2016年11月29日
[①]因唐家营村、任旗营村、小坝东西村已启动项目一期改造,并计入已交付数,栗树头村已启动项目一期改造,已计入基本建成项目数,因此唐家营村B地、任旗营金汁河西片区、栗树头二期、小坝东西村建设不再重复计数。
[②]小厂村已启动项目一期改造,并已完成交付,因此,小厂村(天宇广场)属于后期开发建设,不再重复计入交付总数。
[③]根据市城改办有关要求,盘龙区共有76个城中村,其中,有波罗村和云波片区,统一为,波罗村一期和波罗村二期,算1个城中村数,因波罗村一期已完成交付,因此云波片区不再重复计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