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按照区委、区政府工作安排及《2016年盘龙区委农村工作暨滇池流域面山“五采区”植被修复工作会议》要求,为加快推进九龙湾(哨上)“五采区”植被修复建设项目(以下简称“本项目”)实施,确保该项目顺利进行,按要求于2016年年底完成面山植被修复工程。经区政府常务会第十五届第69次常务会研究同意,拟同意签订《盘龙区九龙湾(哨上)“五采区”植被修复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并将所需资金分年度足额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安排,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一、 项目推进情况
按照市委、市政府相关工作安排,特别是现九龙湾(哨上)“五采区”已列入省市联动考核范围,为保证按市政府要求于2016年年内完成九龙湾(哨上)“五采区”植被修复项目建设任务,拟结合九龙湾(哨上)“五采区”现状,按照“五采区”治理“投入少、效果好、进度快”的原则,在首先保障“绿起来”的同时实施片区内必须处置的地质灾害治理工程暨植被恢复工程,按照“一次规划、总体设计、分片实施”的原则进行植被修复工作,以后具备条件再考虑建设郊野森林公园和片区开发。
二、 提请审议事项
(一)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本项目采用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方式,由区农林局与昆明市盘龙区建设投资有限公司签订《九龙湾(哨上)“五采区”植被修复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区财政负责筹集项目资本金3200万元。
(二)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同意将《九龙湾(哨上)“五采区”植被修复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确定的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所需资金23545.33万元逐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安排,并按照《九龙湾(哨上)“五采区”植被修复建设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约定及时、足额支付(委托代建资金分年度纳入预算情况见下表),单位:万元。
年度 | 合计 | 项目资本金 | 委托代建资金 | 代建服务费 | 拨付方式 |
第1年 | 3315. 73 | 3200 | 115. 73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2年 | 2885. 6 | 2836 | 49. 6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3年 | 3336 | 3336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4年 | 4336 | 4336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5年 | 5836 | 5836 | 财政资金拨付 | ||
第6年 | 3836 | 3836 | 财政资金拨付 | ||
合计 | 23545. 33 | 3200 | 20180 | 165. 33 |
备注:按每年资金成本836万元计划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区长:梁崑
2016年5月30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