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7月26日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
盘龙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签订〈长虫山“五采区” (麦溪片区、花渔沟片区采石场)植被修复项目委托代建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及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 同意区人民政府采用委托代建购买服务方式实施长虫山“五采区”(麦溪片区、花渔沟片区采石场)植被修复项目。
二、 同意区人民政府将长虫山“五采区” (麦溪片区、花渔沟片区采石场)植被修复项目《委托代建购买服务协议》确定的委托代建购买服务资金18,285万元逐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三、 请区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并负责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