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10月28日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盘龙区人民政府:
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审议通过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关于提请批准签订〈2016-2017年冻害植物恢复工作及绿化建设管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及资金列入财政预算的议案》,会议作出如下决议:
一、 同意区人民政府采用政府购买服务方式推进2016-2017年冻害植物恢复工作及实施绿化建设管养项目。
二、 同意区人民政府将《2016-2017年冻害植物恢复工作及绿化建设管养项目政府购买服务协议》确定的政府购买服务所需资金30333.95万元逐年纳入地方财政预算予以安排。
三、 请区人民政府按《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规定的程序办理法定手续,并负责监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