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副区长 钱宏俊
(2016年11月29日)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受区长梁崑同志的委托,我代表盘龙区人民政府向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27次会议作《关于盘龙区2016年财政预算调整意见的报告》,请予审议。
一、 2016年1-10月财政收支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在区委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指导下,全区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市委、市政府和区委、区政府确定的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和年初区人代会通过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不断加强经济形势分析,深入贯彻落实《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加强财政收入征管,做好部门预算管理及结余结转资金清理收回工作,有效保障财政收支平稳运行。但要完成区人代会确定的全年收支目标任务、实现收支平衡存在较大困难。现将我区2016年1-10月财政收支基本情况汇报如下:
(一)财政收入
截止10月31日,全区财政总收入完成74549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1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206037万元,增长38.19%。地方财政总收入完成625230万元,完成预算的88.2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86120万元,增长38.19%。其中:上划中央、省收入完成357527万元,完成预算的105.33%,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93028万元,增长35.17%;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267703万元,完成预算的72.46%,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6908万元,下降2.52%,完成市政府下达全年收入计划378684万元的70.69%,塌收入进度12.64个百分点,欠收47866万元。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20013万元,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收119946万元,增长1790倍。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54万元,完成预算的100%,与上年同期相比减收29万元,下降10.25%。
(二)财政支出
截止10月31日,全区实现财政支出346833万元,完成预算的82.9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支63388万元,增长22.36%。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346124万元,完成预算的82.90%,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支63121万元,增长22.30%;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589万元,完成预算的86.11%,与上年同期相比增支217万元,增长58.33%;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20万元,完成预算的100%。
二、 财政预算调整的原因
收入方面:今年以来,由于受经济下行压力持续加大、“营改增”及政策性减税等因素的影响,财政增收困难,我区财政收入预计目前难以按期完成年初区人代会通过的目标任务;
支出方面:根据上级相关政策,我区完成了人民警察警衔津贴的调整、进一步加大了教育方面的投入、完善了机关事业单位收入分配制度、增加了改革性补贴,同时,在支持脱贫攻坚、基础设施建设、城市更新改造方面也需要进一步加大财政支出,以上因素均需要及时调整预算支出予以保障。
三、 财政预算调整意见
(一)财政收入预算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八条规定:在预算执行中,各级政府一般不制定新的增加财政收入或者支出的政策和措施,也不制定减少财政收入的政策和措施;必须作出并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应当在预算调整方案中作出安排。鉴于目前收入现状,在深入调研各征收部门收入情况的基础上,客观分析全年各项收入来源,提出2016年收入预算调整方案为:预计2016年我区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可完成352000万元,与2015年实际完成数基本持平,2016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由年初的369461万元调整为352000万元,调减17461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年初由于土地成交情况难以预计,未下达收入任务,现按照土地成交预计完成情况将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收入调整为184587万元,调增1845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仍按照年初预算254万元执行。
(二)财政支出预算的调整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第六十六条、六十七条相关规定,由于预算执行中不可预见性项目支出增加,按照“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的基本原则,需对支出预算进行调整。调整情况说明如下:
1. 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的调整
根据目前全年一般公共预算收入预计完成情况和现行财政体制,计划调整增加支出的项目共计17376万元,其中:增加支出预算21577万元,减少支出预算4201万元。按动用资金来源看:动用预备费2140万元,动用预算稳定调节基金20000万元,新增一般性转移支付形成新增财力10656万元,短收带来财力减少15420万元,具体调整支出项目见附表2。
2. 政府性基金支出预算的调整
按照政府性基金管理相关规定:政府性基金预算编制遵循“以收定支、专款专用、收支平衡、结余结转下年安排使用”的原则,基金支出根据基金收入情况安排,不编制赤字预算。根据截止目前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情况,2016年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的财力为184587万元,预计增加支出184587万元,具体调整支出项目见附表3。
根据上述支出调整意见,全年支出预算由年初346920万元调整为548883万元,其中:一般公共预算支出由区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346800万元调整为364176万元,政府性基金预算支出调整为184587万元,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按第十五届人代会第四次会议批准的120万元执行,本次预算调整资金来源也有保障。如有法定需要进行预算调整的事项,将视具体情况再进行预算调整。
四、 下一步工作措施
(一)应收尽收,全力完成预算调整后的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面对经济增长和政策性减收的严峻形势,认真落实“稳增长”各项措施,积极培养壮大税源,严格落实收入目标责任制,强化收入督查工作机制,抓好重点行业、重点企业、重点税源的监控和跟踪服务,全力以赴把财政收入作为重中之重来抓,努力完成调整后的全年财政收支目标任务。
(二)加强征管,全力做好收入缴库工作
一是督促中介机构加快土地增值税的清算审计进程,明确工作重点,相关街道办事处加强与企业的协调,争取土地增值税早日入库。二是加大清理欠税力度,协助税务部门将欠税清缴入库,做到应收尽收。三是加快城中村土地交易,将相关收入组织入库。
(三)强化绩效,全力提升财政资金使用效率
一是将绩效理念和方法贯穿于财政工作的全过程,做好项目预算绩效管理,切实提高财政资源配置效益。二是积极清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督促相关部门及时足额上缴存量资金,进一步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率,弥补我区在稳增长、惠民生等方面的资金缺口。
(四)加强管理,全力保障调整预算有效执行
严格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把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各项规定作为财政管理活动的行为准则,强化预算执行动态监控力度管理,加快支出进度,积极优化财政支出结构,着力提升预算执行的均衡性和有效性,确保各项资金规范、安全、高效运行,保障各项重大决策和民生政策落到实处,确保收支平衡。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今年我区财税工作任务十分艰巨,我们将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和指导下,全面贯彻科学发展观,认真落实中央、省、市各项决策部署,扎实工作,开拓创新,努力完成全年财政预算,为盘龙区经济社会协调发展提供良好保障。
以上报告,请予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