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昆明
|
小雨12℃
  • 首页
  • 机构设置
  • 人大要闻
  • 代表大会会议
  • 常委会会议
  • 监督工作
  • 重大事项
  • 人事任免
  • 通知公告
  • 街道人大
  • 人大代表信息库
  • 法律法规
通知公告:
  • 关于公开征集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同乡村振...
  • 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人事代表工作委...
  • 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 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 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 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七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
常委会会议

第十五届常委会

  • 第二十九次会议
  • 第二十八次会议
  • 第二十七次会议
  • 第二十六次会议
  • 第二十五次会议
  • 第二十四次会议
  • 第二十三次会议
  • 第二十二次会议
  • 第二十一次会议
  • 第二十次会议
  • 第十九次会议
  • 第十八次会议
  • 第十七次会议
  • 第十六次会议
  • 第十五次会议
  • 第十四次会议
  • 第十三次会议
  • 第十二次会议
  • 第十一次会议
  • 第十次会议

第十六届常委会

  • 第二十三次会议
  • 第二十二次会议
  • 第二十一次会议
  • 第二十次会议
  • 第二次会议
  • 第一次会议
首页/常委会会议/第十五届常委会/第二十七次会议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关于提请批准盘龙区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的 议案
发布时间:2017-11-20 14:54
信息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余额的限额。2016年市政府核定我区的政府债务限额为24931万元,截止2016年10月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3429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市政府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各地在上级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73号)要求,建议2016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4931万元,与2015年持平,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区长:梁崑

2016年11月29日


Copyright © 2015 盘龙区人大 版权所有 All Rights Reserved
滇ICP备11006549号-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