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国务院关于加强地方政府性债务管理的意见》(国发〔2014〕43号)有关规定,地方政府债务余额实行限额管理,年度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等于上年地方政府债务余额的限额加上当年新增债务余额的限额。2016年市政府核定我区的政府债务限额为24931万元,截止2016年10月底全区政府债务余额为13429万元,政府债务余额在市政府下达的政府债务限额内。
按上级财政部门要求,各地在上级批准的限额内提出本地2016年政府债务限额,并报同级人大常委会批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预算法》和《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云南省深化政府性债务管理体制改革等3个实施方案的通知》(云政发〔2014〕73号)要求,建议2016年全区政府债务限额为24931万元,与2015年持平,现提请区人大常委会审议。
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
区长:梁崑
2016年11月2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