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的有关规定,李晓兵同志因工作变动,本人向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书面提出了辞去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经区人大常委会第八十四次主任会议讨论同意,现提请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审议接受李晓兵同志辞去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盘龙区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
请审议决定。
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
2016年12月27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