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7年1月20日在昆明市盘龙区第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九次会议上)
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办公室主任 张贤国
主任、各位副主任、各位委员:
我受主任会议的委托,就《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召开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决定(草案
)》作如下说明。
经区人大常委会党组会议研究并报中共昆明市盘龙区委同意,建议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18日至24日召开,会期七天。提出这一建议的考虑是: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于2017年2月召开,符合《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及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和《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议事规则》的规定,也符合全市、全区工作的总体部署。
关于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的议程,决定(草案)结合本次会议的实际,提出以下十三项主要议程:
1.听取和审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工作报告;
2.审查和批准昆明市盘龙区2016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
3.审查和批准昆明市盘龙区2016年地方财政预算执行情况和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昆明市盘龙区2017年地方财政预算;
4.听取和审议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
5.听取和审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工作报告;
6.听取和审议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7.选举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主任、副主任、区人大常委会委员;
8.选举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副区长;
9.选举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法院院长;
10.选举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11.选举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城乡建设环境保护委员会主任委员、委员;
12.选举盘龙区出席昆明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
13.其他。
决定(草案)已印发各位组成人员,请予审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