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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人大工作/监督工作
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对区政府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发布时间:2018-09-04 16:28
信息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根据盘龙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安排,9月4日,盘龙区人大常委会组织执法检查组、部分区人大代表对盘龙区人民政府贯彻《宗教事务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区人大常委会班子领导参加检查, 区委统战部主要领导、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民族宗教局负责人陪同检查。

执法检查重点围绕学习宣传《宗教事务条例》情况、依法开展宗教事务管理工作情况、在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改进工作的意见建议等方面进行。执法检查组一行先后对万寿宫、茨坝基督教堂、茨坝清真寺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代表区政府汇报了我区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


执法检查组对我区贯彻《宗教事务条例》的情况给予了充分肯定,代表们一致认为:盘龙区政府和相关部门的领导高度重视宗教工作,宗教工作措施得力,成效显著,为社会稳定做出了贡献,并围绕在贯彻实施《宗教事务条例》过程中存在的问题提出了意见和建议:一是深化《宗教事务条例》的宣传和学习。加强各级领导干部对党的宗教政策的宣传教育,从“讲政治”的高度看待宗教问题,充分认识妥善处理宗教问题、做好宗教工作是一项长期而艰巨的任务。同时,加强对各级领导干部、执法部门、宗教团体和宗教界人士、广大信教群众的宣传教育,采取多种宣传形式,提高《宗教事务条例》的社会知晓率,形成依法管理宗教事务的社会氛围。二是强化依法进行宗教事务管理。进一步理顺关系、健全机制,注重依法管理和服务并重,与时俱进,开创盘龙区宗教工作新局面。进一步加强宗教团体和宗教场所的规范化管理,帮助宗教团体和宗教活动场所抓好组织、制度、思想、作风建设,特别是内部财务管理、财务信息公开、消防安全、互联网等管理工作。三是加强宗教界队伍建设和人才培养。培养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充分发挥宗教团体、宗教界领袖人士和宗教教职人员的积极作用。四是进一步贯彻落实党和国家的宗教方针政策,保护宗教信仰自由。五是认真排查辖区宗教领域隐患,妥善处理涉及宗教方面的热点、难点问题。六是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组织宗教界积极参与社会慈善公益事业,扎实开展和谐寺观教堂创建活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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