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盘龙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工作要点安排,11月13日,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工委受常委会委托,组织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情况进行检查。区人大常委会主班子领导参加检查,区人民政府分管领导及区民族宗教局负责人陪同检查,盘龙区推进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九进”活动指导组牵头单位负责人参加了座谈会。
检查组一行按照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考核指标要求,先后对北辰基督教堂(“进宗教场所”示范点)、联盟街道办事处(“进街道”示范点)、世博园(“进景区”示范点)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情况进行了实地检查,听取相关工作情况汇报。区政府分管领导代表区政府汇报了我区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的工作情况。检查组认为区政府高度重视创建工作,积极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九进”(进机关、进企业、进社区、进乡镇、进学校、进宗教活动场所、进军营、进基层政法单位、进旅游景区)工作,着力实施民族经济跨越发展、民生保障全覆盖、民族文化精品打造、民族教育振兴、少数民族人才引领、城市民族工作创先争优、民族团结保障示范、民族工作创新示范、典型示范带动、生态文明建设等十项重点工程,不断创新举措,积极将各项创建工作落到实处,对创建工作扎实有序推进等给予了充分肯定。为进一步推进我区的创建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工作,检查组提出了一些意见和建议:一是加强领导,提高认识,明确民族团结创建工作重要性,始终把民族团结进步事业作为实现脱贫攻坚、同步小康的重要内容。二是进一步加大宣传力度,营造创建民族团结进步社会氛围。三是加强学习指导,明确责任,严格按照创建测评指标体系,切实抓好创建工作。要对标对表,掌握指标的佐证材料,确保台帐资料充分说明指标完成情况。结合实际,突出特色,丰富创建工作内容、总结创建工作亮点、推广创建工作经验,确保创建工作各项任务落到实处。四是着力提升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的规范化、制度化、常态化和科学化水平,不断开创民族团结进步事业新局面,努力在全区上下形成各民族共同进步、共同繁荣发展的良好局面,为全面建成小康社会作出更大贡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