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进入3月份以来,全区气温回升较快,大风天气增多,林内可燃物较为干燥,加之春季踏青游玩、上坟扫墓等入山人员急剧增加,野外火源管理难度加大,森林防火形势异常严禁。为进一步督促各级各部门切实做好森林防灭火工作,3月25日,区人大常委会班子领导带领区人大农业与农村委委员、机关各工委室负责人,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区防火办负责人,分成2个检查组,对辖区涉林街道办事处的森林防灭火工作,特别是清明节期间的森林防火工作进行专项检查。
检查组深入全区森林防火重点区域及区森林护卫大队,仔细查看和询问检查点的人员配备、值守情况、培训情况、经费保障、物资储备,查阅人员出入山登记簿。
通过现场检查,听取汇报,我区森林防火工作还存在综合防火经费不足、个别防火检查点对入山人员信息登记不全、防火宣传不到位等问题。
检查组对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涉林街道办事处在森林防火工作中采取的有力措施和取得的成效给予肯定,针对存在的问题,要求要及时进行整改,同时要求区森林防火指挥部及各涉林街道办事处:一是按照《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森林防火目标管理责任状》的要求,切实把森林防火工作的各项措施落到实处。各责任单位要将森林防火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做到党政一把手负总责,分管领导具体抓、具体工作人员亲自抓。要层层签订责任状,实行划片包干,对本辖区的森林防火工作落实到人、落实到山头地块,在防火期,要严格落实24小时值班和领导带班等各项制度,加强对辖区内堵卡点、流动哨的检查巡查力度。二是广泛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增强全社会的森林防火和安全扑火意识。清明节将至,进入林区祭扫人员逐渐增多,要通过悬挂宣传标语口号、设立警示标牌、发放防火宣传册、播放广播等多种方式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努力使“护林防火,人人有责”成为人们的自觉行动。三是不断完善防火队伍建设。加强对巡山护林员的管理,明确巡山护林人员责任,同时加强专业知识的培训,增强他们的责任心,提高他们的综合素质。要深化督查考核办法,严格巡山护林人员责任追究,真正把森林防火责任落实到山、落实到人。要进一步改善瞭望台、值守卡点、值守房的居住环境和生活、工作条件,尽力解决护林员的待遇;加强扑火队伍建设,经常开展扑火知识和业务培训,掌握安全扑火知识和避险技能,增强应对突变情况的自救能力;对扑火机具和通讯工具要经常进行检查和保养,时刻做好扑救山火的准备,提高实战水平。四是加强防控,切实巩固森防工作成效。各涉林街道办事处要采取有力措施,严格控制野外用火,从源头上消除火灾隐患。同时,针对出现的新情况新问题,如水源区移民搬迁、临危建筑整治、社区(村级)换届选举等情况引发的一些社会矛盾可能导致故意纵火的情况,应认真研究并采取有效手段加强防范,确保我区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