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1年6月1日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通过)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组织法》第四十四条以及《昆明市盘龙区人大常委会关于任免本级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办法》第七条的规定,经昆明市盘龙区第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六次会议审议决定:高庚同志代理昆明市盘龙区人民政府区长职务,报昆明市盘龙区人民代表大会备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