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首页/人大工作/监督工作
盘龙区人大常委会视察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
发布时间:2021-07-26 10:23
信息来源:昆明市盘龙区人大


7月22日,盘龙区人大常委会班子领导带领区人大监察和司法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区法院院长及院班子其他领导、有关部门负责同志陪同视察。


视察组实地察看了24小时自助法院、执行接待区域、集约送达中心、云柜专区、府院联运机制“两个中心”、院校法治共建基地、立案庭、分调裁审中心、数字化法庭等工作区域,之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法院关于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视察组对区人民法院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法院作为昆明市主城区设立环境资源审判庭及水源保护区法庭的基层法院,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生态文明思想,践行“两山”理念和世界环境司法大会精神,充分发挥司法在生态环境保护中的作用,为守护昆明的水源生命线,服务昆明生态文明建设,打好污染防治攻坚战,打赢蓝天、碧水、净土“三大保卫战”提供了有力的司法服务和保障。


视察组从五个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一是深刻认识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意义。环境资源审判工作作为生态文明建设的重要法治保障,是司法机关的法定职责和重要历史使命。区法院要提高站位,充分认识加强环境资源司法保护的重要性和紧迫性,切实增强责任感和使命感,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理念,准确把握服务和保障生态文明建设与绿色发展的目标任务,不断加强和改进环境资源审判工作,充分发挥法院在推进生态文明建设中不可替代的重要作用,努力做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的推动者和实践者。二是充分发挥环境资源审判职能作用。认真履行审判职能,加强破坏生态资源、污染生态环境案件的审判,加大生态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力度。进一步完善环境公益诉讼案件审理工作机制,依法审理环境民事或行政公益诉讼,充分发挥公益诉讼制度的作用。坚持保护优先、修复为主的原则,协调好当事人应承担的刑事、民事、行政法律责任,确保生态环境得到及时有效修复。 三是不完善环境资源保护工作机制。强化联动意识,建立健全与检察机关、公安机关和环境资源行政执法机关协调配合机制,做到信资源共享、案件移送及时有序。加强环境资源案件立案、审判、执行工作衔接,不断提升案件审理质效。充分运用司法建议,促进环境资源相关职能部门依法履职。积极发挥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等非诉讼纠纷解决机制的作用,为环境资源纠纷的解决提供多元化的选择,形成环境资源保护合力。四是大力加强环境资源审判队伍建设。积极探索在新形势下推动环资审判专门化发展的新方法新路径,以专业化建设为方向,配优配强力量,加强学习培训,不断更新司法理念,提升司法能力,因地制宜、稳步有序地推进环境资源专门审判机构和队伍建设。认真总结经验,完善刑事、民事、行政“三合一”归口审理模式,保障环境资源法律的正确实施。五是持续加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宣传力度。建立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常态化宣传机制,多形式、多层次、全方位开展法治宣传,通过公开审判、旁听庭审、以案释法、发布典型案例等形式,宣传环境资源相关法律法规,教育引导公众关注生态环境问题,不断增强全社会生态文明意识和法治意识。擦亮品牌,努力发挥品牌效应,扩大环境资源司法保护工作的影响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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