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1月2日,盘龙区人大常委会班子领导带领区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华侨工委委员、部分区人大代表,对区政府贯彻落实《关于巩固和提升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市创建成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实施意见》(以下简称《实施意见》)工作开展情况进行视察。区政府、区民宗局、区发改局、区教体局、区文旅局、区委宣传部及金辰街道办事处等相关部门负责人陪同视察。
视察组实地察看了昆明雄达茶文化城在党建引领下创新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进企业的情况,参观了茶城党群服务中心、云茶历史文化博物馆、少数民族采茶雕塑集群及党员经营示范户,之后召开座谈会,听取了区政府关于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开展情况的汇报。
视察组对区政府贯彻落实《实施意见》工作取得的成效给予了充分肯定,认为区政府全面贯彻落实党的民族工作方针政策及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牢牢把握“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这根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主线,紧扣“中华民族一家亲,同心共筑中国梦”总目标,强化组织领导,健全工作机制,夯实创建基础,突出分类指导,创新工作举措,打造了一批特色亮点纷呈、具有盘龙品牌和标杆的省市乃至国家级的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有力推动全区民族团结示范创建工作不断走向深入、成为常态,进一步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为高质量推进我区区域性国际中心城市核心城区建设凝聚磅礴的精神力量。同时视察组围绕视察主题从四个方面提出工作意见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政治站位,切实加强党对民族工作的领导。加强和完善党的全面领导,是做好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根本政治保证,必须从中华民族伟大复兴战略高度把握新时代党的民族工作的历史方位和重要意义,把党的领导贯穿于民族工作全过程各方面,切实用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加强和改进民族工作的重要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二是进一步健全完善工作机制,充分调动各成员单位工作积极性,形成合力协同推进民族团结进步工作。区政府要高位统筹,加强研究,分类指导,建立完善各成员单位定期分析研究推进工作落实常态化工作机制,各成员单位既履行主责又要协同配合,形成合力,齐抓共建,共同推动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工作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取得新进展;三是进一步强化宣传教育,持续深化对民族团结进步创建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重要现实意义的认识。全面贯彻落实宪法和民族区域自治法,贯彻落实民族工作法规制度体系。加强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尤其注重加强学校、社区及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民族法治宣传教育,引导干部群众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依法保障各民族公民合法权益。要构建宣传教育常态化机制,纳入干部教育、党员教育及国民教育体系,多形式多领域开展铸牢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的社会宣传教育,引导各族人民牢固树立休戚与共、荣辱与共、生死与共、命运与共的共同体理念,发动各族群众积极参与创建,真正形成人人共建、人人共享的良好局面,共同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精神家园;四是进一步强化组织保障,注重总结好、巩固好、运用好示范创建成果,不断扩大示范创建的社会效应。高位统筹,健全机制,保障投入,持续推进我区民族团结进步创建“十进”活动,巩固好、运用好已取得的创建经验和成果,深入挖掘和培育民族团结进步典型和品牌,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好声音、好故事。加强我区与全国、全省各县区的文化交流互鉴,探索建立县区间的创建联盟,共建共享优秀民族文化资源,充分发挥全国民族团结进步示范创建成果的辐射和示范作用。